XX镇XX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社区经济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财务公开透明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财务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服从社区集体经济审计。 第一章 财务收支预决算 第三条,社区经济组织要建立财务预算制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第四条,社区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年初编制好财务预算方案交镇财务结算中心审核后,社区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每年年终,根据本年实际收支情况,详细编制好财务收支决算表,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 财务收支审批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一切经费开支,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名,大额开支(1000元至10000元),理财小组组长审批后经支部书记同意并签名确认。重大开支(5000以上)必须经社区“两委”讨论通过。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干部工资定额每人每月800-1000元(财政津贴干部工资除外),年终补助2000-3000元,节日补助没人100-200元以下。 第八条,干部出差、住宿、伙食费每人50/天(在县、市内),市外实报实销,车船费实报实销。本镇范围每人每天10-15元。 第九条,社区内的福利开支,按结算实报。 第十条,本社区召开会议时,会议费用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0-100元。 第十一条,与上级联系一切业务活动时按实报实销。 第十二条,干部电话费补助每人每月50-80元。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凡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四条,原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XX镇XX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26b7919c281e53a5802ff3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