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 师生权益,严防财务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根据《食品平安 法》《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平安与营养健康 管理规定》和《XX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方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在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指导下,建立和健全学 校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 食堂财务的管理,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活动,提高财务人员业 务水平。 2、学生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帐核 算。对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门台帐, 明细核算。 3、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 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学生食堂专帐中列支,教师食堂开 支不得从学生食堂中列支。 4、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学生食堂应以实现财务收 支平衡为目标,经当地物价部门同意,按本钱补偿原那么合理 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 实行包餐制的,应严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度。 5、教职工在学生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 据实结算,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6、学生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 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7、学生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 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 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 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8、学生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本钱、水电本钱、人工成 本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 出,学校在编人员转岗从事食堂工作的,其人员本钱不得计 入食堂本钱。食堂本钱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 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9、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 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 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10、学生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学生、家 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将食堂收支情况向 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同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1e01ad66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