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婺源的水旱灾害与地方社会自救(一) 婺源地处赣东北部,东邻浙江开化,北界安徽休宁,历史上曾隶属徽州府。宋元明清时期,婺源县作为徽州府的有机组成部分,文化、经济频盛一时。然而,随着山区的进一步开发,森林面积减少,环境遭到破坏,水旱灾害频频发生。一.清代婺源的水旱灾害明清时期,由于人口的迅速增长,全国出现了垦荒的高潮。大片的森林被毁坏,环境迅速恶化,自然气候异常,全国的水旱灾害频频发生。在这种在大气候下,清代婺源县水旱灾害的发生也更加密集了,见表(1):表(1),婺源县历朝水旱灾害总数及频率统计表。朝代|唐|宋|元|明|清 水旱灾害次数|1|4|1|18|23 发生频率从唐代到清代,婺源县水旱灾害的发生总体上呈增长趋势,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更是居高不下,清代,婺源县水旱灾害平均每百年发生8.6次,是唐宋元三代最高记录--宋代(1.3次/百年)的5.7倍,是明代(6.5次/百年)的1.3倍。很显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婺源县水旱灾害的发生越来越频繁,而清代则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清代,婺源自然条件的恶化引起了水旱灾害的发生,同时,特殊的自然、社会条件又使水旱灾害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水灾多于旱灾,但持续时间短,影响一条线。明清时期,从全国范围来看,水灾和旱灾的次数交替攀升。明代,全国水灾有196次,旱灾174次,水灾多于旱灾;清代,水灾有192次,旱灾201次,旱灾多于水灾。在婺源,从17世纪到19世纪,水灾的次数远远高于旱灾的次数。婺源县各个世纪的水旱灾害次数见表(2):表(2)、婺源县各个世纪的水旱灾害次数统计数世纪|——9|—10|—11|—12|—13|—14|—15|—16|—17|—18|—19 水灾(次)|—|—|—|—|—3|—1|——|—4|—8|—6|—8 旱灾(次)|1|——|——|——|—1|——|——4|—5|—3|—2|—从9世纪到16世纪,婺源县的水旱灾害次数基本持平,水灾8次,平均每世纪1次,旱灾10次,平均每世纪1.3次,旱灾略多于水灾。但从17世纪到19世纪,水灾频频发生,共有22次,平均每世纪7.3次,旱灾则逐渐减少共6次,平均每世纪2次,水灾的频率高于旱灾,但水灾灾情不重,只影响频河一条线。根据县志记载,明清时期,婺源县总共发生27次水灾,其中有9次只记"大水"而不录灾情,占25.9%;淹没、漂流房屋18次,概率为66.7%;淹死人口9次,概率为33.3%;冲毁田园8次,概率为29.6%;山崩3次,概率为11.1%;其他损失4次,概率为14.8%。这种灾情的出现是由婺源特殊的地理条件决定的。婺源县东北、西北是高山,西南较平坦,即"西南稍旷衍,东北多依大山之麓",再加上河道狭窄,落差大,稍降暴雨就会因渲泻不畅而泛滥成灾。因而,每次涨水,首当其冲被淹没和毁坏的就是沿河而建的村庄。同样的原因,洪水来得突然,去得也快,不容易形成特大水灾。 2、旱灾持续时间长,影响一大片。在婺源,旱灾持续的时间动辄以月计。根据县志统计,明清时期婺源共发生14次旱灾。其中,标记"旱灾"的有9次,"久旱不雨"1次,"夏旱"2次,"秋旱"3次,"夏秋两旱"2次,"大旱"3次。如果把只标记"旱灾"、"夏旱"、"秋旱"、"久旱不雨"的旱灾视为较轻的旱灾,把"夏秋两旱"和"大旱"视为持久干旱,那么,较轻的旱灾有9次,占64.3%;持久干旱有5次,占35.7%。旱灾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会造成农业生产的严重减产。在县志中,清代以前的旱灾只录有受灾时间而不记灾情,因而在这里,笔者想通过民国时期婺源发生的五次旱灾灾情的分析,来考察清代的旱灾受灾情况,见表(3):表(3)、民国时期婺源县旱灾受灾情况统计表时间————————||灾情类型|——受灾时间|————具体灾情 民国二十二年(1933)|—旱灾—|——————|————粮食歉收 民国二十三年(1934)|—大旱—|——————|全县受灾面积30.8万亩,粮食产量减产48% 民国二十九年(1940)|—旱灾—|—连月无雨—|——旱、中、晚稻收成大减—— 民国三十三年(1944)|—旱灾—|——三个月—|————早稻三焦,灾情严重—— 民国三十四年(1945)|—旱灾—|—久旱不雨—|—水源枯竭,农田龟裂,早稻禾苗枯萎民国时期,婺源共发生5次旱灾,4次较轻,1次大旱。不同类型的旱灾,灾情也大不一样。一般的旱灾,粮食欠收,收成大减;而出现大旱,粮食减产达到将近一半。可见,旱灾直接威胁到婺源人的生存问题。另外,大旱又往往伴以疫病和饥荒,共同肆虐,造成的损失更是不可估量。如万历十七年(1559)大旱,饥荒兼疫病流行,饿死和病死的人"遍满道旁";顺治三年(1646)大旱,次年大饥荒,饿死的人甚多。相对而言,旱灾造成的破坏比水灾要严重得多,因而,婺源的地方社会既要防水灾,也要防旱灾,但更重要地是预防旱灾的发生。频频发生的水旱灾害中断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水灾则漂流民居、坍塌桥梁、冲毁田园、淹毙人畜;旱灾则"田皆龟拆,禾苗枯死",饥民载道。水旱灾害的每次发生,直接危害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是对社会生产力的一次摧残。面对水旱灾害的频繁袭击,面对每次灾害造成的巨大破坏作用,婺源县的地方社会在抚平伤口的同时也不得不采取措施作出反应。这些措施有自觉的,也有不自觉,但客观上都遏制了水旱灾害的发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2cc46a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