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办法 根据《太原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办法》,太原市建筑垃圾应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具体措施包括: 1. 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在建筑施工和拆除过程中,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 2. 优先采用“减量化”措施,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具体措施可以包括:设计合理的建筑结构、材料和构造;加强施工工艺管理,减少浪费;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设施,减少损坏和报废等。 3. 实行“资源化利用”,将建筑垃圾转化为有用的资源。具体措施可以包括: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可回收利用物进行集中收集、分类、加工和再利用;对可用于填方、覆盖、道路等用途的不可回收物料,进行优化利用。 4. 实施“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具体措施可以包括:选用环保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过程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处理场地环境管理,保证污染物不会外泄,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总之,太原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办法旨在推进建筑垃圾的减少、分类、转化和处理,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48cd92cb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