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及启示马丽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基础教研部,吉林长春130012)[摘要]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能够较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为国民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提供比较坚固的社会基础,也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比较稳定的社会条件。深入考察分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对进一步深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管理;宏观调控[中图分类号]F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478(2008)01-0097-0 市场经济尽管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采取的经济体制,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背景的差异,所选择和推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也不尽相同。在众多的市场经济模式中,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和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较为典型。本文着重考察分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模式与特点,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及政府管理所谓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即德国模式,其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统紧管死,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既保障私人企业和私人财产的自由,又要使这些权利的实行给公众带来好处。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其原则是政府要尽可能少干预而只给予必要的干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主要起调节作用,并为市场运作规定总的框架。德国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政府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宏观控制的市场经济。它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二字,想说明不同于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要以政府的干预为补充和以社会保障为特征来发展市场经济,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平”,即要通过一定措施来缓解市场经济所造成的收入与权力分配的不均,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该种模式的基本特点:一是通过法律手段限制垄断,保护竞争,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二是明确规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具体内容。三是十分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如通过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并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来影响、引导企业沿着计划指导的方向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国家投资兴建整个国民经济所必需而私人资本无力或不愿经营的基础设施;建立中央银行,稳定货币和物价等。(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内容社会市场经济是德国的首创。其基本内容包括:第一,竞争环境平等。竞争机制被认为是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保护竞争环境平等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第二,公平。一是共同利益至上。集体利益通常优先于严格意义上的个人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信奉集体主义,市场经济、私有制和自由竞争仍然是它的金科玉律;二是共同参与决定制的保障和实施。雇员进入最高决策机构与雇主一起参与企业大政方针的决定,即把企业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三是在工资自治方面,由雇主联合会和工会代表来协调双方的利益,强大的和负责任的工会组织是双方经常协商和共同决定的模式的基础。第三,安全。公平原则不仅[收稿日期]2007-10-14[作者简介]马丽华(1958-),女,吉林长春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基础教研部主任、教授,研究方向:法学 体现在正常人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权利上,还要让人们在丧失劳动能力以后或在遭遇意外困难时,生活上仍有保障。德国是欧洲实施社会福利最早、也是目前西方国家中社会保障事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发达的社会保障事业缓和了劳资矛盾,公民广泛地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第四,进步。战后的德国曾被认为是在保持货币价值稳定的基础上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范例,这在相当程度上归因于德国独具特色的联邦银行体制和其始终坚持的反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可见,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是自由、公正、安全、富裕。其社会政策目标是个性的自由和价值的自我实现;其经济政策是追求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其核心是效率和公平的统一,经济效率和社会平衡的结合。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有其优势,也有其不足的方面,这是事物的两个方面。社会市场经济目前也存在着体制僵化、活力渐减、求稳怕乱、缺乏进取等主要问题。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所形成的当前局面已经开始威胁到德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德国的改革步伐缓慢,过高的税收难以降低,德国人趋于追求生活享受而不是创造,精神活力不足。在激烈的外部竞争条件下,德国如不采取积极的改革步骤,那么必然也要步英国的后尘,成为西方阵营中的三流国家。(二)德国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德国政府在社会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是制定经济运行的基本框架,直接或间接干预经济的发展,在必要的时候,对特定企业直接参股,创建适宜企业发展的优良环境。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有保护竞争、反对垄断、联邦银行独立的货币政策、秩序政策和框架政策相结合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有保障社会公正、完善教育体制、科学技术开发体制等;对企业具体经济行为放开,以私有制为主的所有制形式,并以国有参股为辅,价格基本自由形成,工资自治,经营自立,择业自由,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德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组织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按私法经营的企业,其中包括所有的私人企业和部分股份制的公共企业;另一类是按公法经营的企业,其中包括国有的公共企业、金融机构和基金会。而其国有企业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原西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二是原东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这两种国有企业的经济基础不同,经营管理方式也不同。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德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政府的职能为宏观调控,基本上不具体干预企业,因而企业的自由度较大,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较为简单,政府干预经济主要通过两项较大的举措,第一,对原东德地区实行经济转轨,转轨的主要内容是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银行体系、物价制度、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第二,对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的扶持与开发。政府采取的手段包括: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企业能够有序竞争;维护价格稳定和制定公平的税赋政策;投资建设有效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投巨资对地区经济结构进行改造;充分利用财政收入再分配,使地区间经济的发展逐年趋于平衡,社会得到安定。二、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德国政府实施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给我们的启示是:政府应以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为重。这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尤为重要,特别是垄断行业的行政管理与企业自主经营应尽快脱钩,使企业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加大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步伐,变国家扶持为共同发展,对全国财政收入再分配,加大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变输血为造血。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在经济结构调整到位的前提下,重新配置国有资产资源,加快股份制改造。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真正发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作用,不仅要使国有资产监管一体化,并且要慎重对待和处置国有资产,避免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巨大浪费。(一)强化行政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依靠完备的法制。新体制不仅需要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维护市场秩序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而且需要规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关系以及规范政府自身的行政法律。在目前行政权过大又缺乏必要规范的情况下,强调行政法的作用更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每一项改革措施都可能因行政机关的扭曲和抵制而变形甚至流产,法律赋予企业、个人的各种权利也可能因行政机关的不适当干预而化为泡影。因此,如何规范政府权力,保证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是当前建立完备法制、促进市场经济体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457759251e79b8968022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