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档案查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档案使用行为,维护财务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合同、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其他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务有关的各种资料。 第三条 财务档案按以下规定查阅: (一)财务部门人员负责提供财务档案查阅,其他非部门人员一律不得随意提供各类会计档案查阅、查询,凡查阅档案者须说明所查阅内容及用途,取得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严格查阅手续 1、财务档案查阅须在财务人员陪同下查阅; 2、本单位职工只限于查阅与本人相关的会计资料,单、证、票据等; 3、财政、税务等部门出于审计、查帐等需要查档,可通过财务人员提供查阅; 4、外单位或非公司人员无权查阅本公司财务档案,若有需要,须经总经理书面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完备查档记录。凡查阅财务档案均须如实填写《财务档案查阅登记表》 (四)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摘抄、复印,摘抄或复印档案由财务人员亲自或陪同办理。 (五)严守档案机密。查阅档案、资料时,只允许在指定查阅范围内查阅,不得翻阅与允许查阅内容无关的档案,凡不宜公开内容的财务资料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拍摄、传阅。 (六)爱护财务档案资料。查阅财务档案时,禁止吸烟,不得有在档案资料上勾画、圈点、涂改、增删、裁剪、污损和撕扯等一切损坏档案资料的行为。 **有限公司 财务部 年月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7c80dc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74bd3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