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听课制度 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推门听课”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全面实施推门听课制度。各个层面的教师侧重点如下: (1)学校班子成员:要深入教学一线进行调研指导性听课,同时要检查授课教师的教案是否与授课内容一致,是否进行了超周备课,并检查作业批改是否及时,是否有错批漏批情况;掌握学校教学实情,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2)教研室及学科中心组成员:要根据教学进度,定期组织推门听课视导活动,对课堂教学进行诊断指导性听课,与一线教师进行有效沟通和互动,促进解决教育教学现实困难和问题。 (3)各完小及教导处:对各学科教师要普遍实行管理考核性听课,听课的结果纳入对教师及学校的学期综合督导教学评估内容。同时要检查授课教师的教案是否与授课内容一致,是否进行了超周备课,并检查作业批改是否及时,是否有错批漏批等情况。 (4)青年教师:要经常性走进师傅及骨干教师课堂,进行学习性听课,及时请教教学中的困惑和不足。 (5)其他教师:相互交流和借鉴,共促提高。 听课人员一律使用县教育局统一印发的《“推门听课”记录表》和《“推门听课”反馈表》,相关栏目填写完整,其中“摘要”、“反思”、“建议”、“亮点”、“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栏目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指导性、针对性,切忌套话、统话。 2.所有课堂一律开放,学校领导、教师无须事先招呼,可以随时进入课堂听课。经学校批准,学生家长、校外领导和老师也可进课堂听课。 3.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为听课随意调换内容,改变教学策略。执教教师必须积极配合推门听课活动,不得故意安排自习或用其它方式抵制推诿。 4.实行推门听课制度,要做到当天听课当天及时反馈,以便于提高课堂教学研究的成效性。反馈意见的宗旨是发现优点,指出不足,发现优点在前,指出不足在后。同时可适当听取学生的感受和意见,授课和听课教师要将反馈意见作好记录。 5.逐步将推门听课制度化,落实推门听课“六保证”措施: ①时间保证:由自主确定,逐渐内化为自觉行为。 ②内容保证:全面铺开,不限于自己所任教或分管的学科。 ③对象保证:以青年教师和薄弱学科教师为主,逐渐面向全体教师。 ④节次保证:校领导、教研室、学科中心组成员每周推门听课不少于2节,完小校长及教导主任每周不少于1节,青年教师每月不少于6节,其他教师每月不少于3节;教导处人员每学期不少于30节。 ⑤质量保证:听后要评议,与执教者及时交换意见,并要求听课者每期选择感受体会最深、最大的一节课,完成一篇“听后评议笔记”,期末交学校进行“文本交流”。 ⑥考评保证:期末教导处进行检查量化,并对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同时汇总好每位教师的听课节次(按周、月、学期及时上报教导处,学期末汇总),纳入个人量化考核。 “推门听课”结果列入教师师德和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师德考评、绩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内容。在“推门听课”过程中,对教师的教案和作业批改等情况一并进行抽查,若发现上课无教案和作业未及时批改的,要在校内予以通报。中心校将对各学校“推门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落实不力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教学教研评优资格。 6.建立“以学论教”、“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的模式。听课者着重关注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表现、情绪体验、过程参与、知识获得以及交流合作等方面。观察体会授课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如何使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发展;如何有效地处理师生关系、如何有效地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使知识内化为学生的能力。以欣赏、发展的眼光去听课、评课。明确听课、评课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寻找、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而是去学习、去发现课堂教学的成功之处,做到取长补短。要求评课者结合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来进行评课,在评课中反思自己的教学,不仅要促进上课的教师完善教学,更重要的通过评课促进自己不断提高授课能力,促进课堂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上课教师与评课教师通过评课分享彼此在课堂教学中的“困难”和“乐趣”。 实践证明,推门听课有助于教师形成开放的心态,有利于教师的成长,有助于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县教育局特别重视,将做为一项常规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希望各学校、各位教师要认真落实本制度,精心准备和听好每一堂课,迅速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水平。使教师真正成为推门听课的直接受益者,又是推门听课的实施者。 刘官庄镇中心小学 2014.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c042ab5fbfc77da269b1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