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篇、推门听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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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篇

推门听课管理细则

责任人:徐雷厉



1、所有课堂一律开放,学校领导、教师无须事先招呼可以随时进入课堂听课。

2、听课不打乱被听课老师的上课计划。 3一般每节课由教导处牵头,组织行政人员等共同听课,共同商议,确定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听课后检查被听课教师的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等,当天就听课及检查的相关情况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一次交流,时分析教学中的亮点及改进意见,并公布本节课的等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不 格”课 1)、无备课上课。

2)、教学过程与备课吻合率在50%以下。

3)、课前没有必要的准备(课件、教具、学具等)。 4)、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5)、课堂严重失控。

6、如推门听课被定为“不合格”等第,取消本月评选“优秀教师”“科研型教师”的资格。期末绩效考核扣2分一次。并要求在一个月内学习改进,再上汇报课,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第。如被评为“优秀”等第,科研型教师评选“创新课堂”一项得满分,期末绩效考核加2分一次。

7、推门听课等第须达到“优秀”方可参加“科研型教师”评选,“良好”以上方可参加“优秀教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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