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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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案例分析





案例一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的观点都不正确。

1)董事长,总经理都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他们在财务报告上签字盖章不仅仅是个形式,更说明了他们要对其负责。并且董事长、总经理都曾对下属暗示要将财务报告做的漂亮一些,这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会计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要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审计人员做假帐。

2)总会计师是主管会计工作的领导人。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所有会计工作。作为会计师的最基本原则就是诚实守信,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以在此次事件中他也要负相应的责任。

3)会计科长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人员,也应同总会计师一样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做假账这种违法的行为他有拒绝的权利。根据《会计法》的相关条例,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


所以会计科长的行为属于伪造会计凭证、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触犯了会计法,他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也应负一定责任。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同他们的名字一样做到真正的诚信。他们作为审计人员纵容万兴公司这种做假账的行为,经违反了《会计法》。作为审计人员他们不能尽到自己的职责,这不是会计师事务所应有的行为。

2.实习生张某、李某的观点是正确。该单位会计工作不能做好的主要原因是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会计人员不懂会计法,不了解会计法的威慑力。铤而走险,无视会计法,最终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所以只有掌握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才能做好会计工作。 案例二

1.作为一名社会人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明辨身边的诱惑,不要贪图一时享乐而造成无法挽回的错误。冀如花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家庭,中专毕业后,就走上工作岗位,处世不深,政治思想未成熟,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建立并不稳固,又疏于学习,这一时期最容易受外界影响。在社会上一些污秽思想的侵蚀下,选择追求舒适安逸的生活,工作也越来越不思进取,逐渐地丧失了明辨是非,腐防变的能力,走上一条腐化堕落之路。 作为一个刚进入社会的青年人,是最容易受到一些腐败的思想的侵蚀的,在这种时刻,我们更应明辨是非,坚持自己的判断,不要被金钱权力所诱惑,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2.作为刚步入社会的青年人,我们不应荒废学习,除了学习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更应学习一些法律法规。学习一些法律法规可以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减小误入泥潭的几率,同时也可以成为保护自己的屏障。冀如花的事情表明加强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作为工作人员掌握这些知识,在必要时就会向领导讲清楚法律、法规,让领导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就不会唯命是从,更不会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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