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办字[2011]85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28 【实施日期】2011.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1〕85号) 崂山、黄岛、城阳区和五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1 / 3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的意见 (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充分发挥镇(街道)财政监管作用,提高镇(街道)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履行镇(街道)财政职责,全面提升镇(街道)财政管理水平,增强镇(街道)财政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更好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目标任务:坚持科学管理与强化职能相结合、业务规范与队伍建设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管理规范、监督严格、运转高效的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以提高人员素质为依托,抓好队伍建设,实现机构、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化 提高镇(街道)财政干部素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基础保障和首要任务。各区市要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合理界定和充实镇(街道)财政职能,强化镇(街道)财政监管职责。要加强镇(街道)财政干部管理,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合理确定机构、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镇(街道)财政干部选拨、任免和考核奖惩机制。要进一步优化镇(街道)财政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选拔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镇(街道)财政队伍。保证镇(街道)财政机构人员与其承担的财政管理职能相适应。 各区市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市镇(街道)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目标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ab3534b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