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含义 : 监督的含义可以表述为 :为维护公共利益 ,法定监督主体依 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实施检查 督导和惩戒的活动 .具体而言 ,监督的内涵有以下几个方面 : 从监督主体属性方面看 :监督既然是一种监督活动 ,其有别 于其他的公共管理活动 ,表现为其主体的法定性和特定性 .监 督主体由三方面主体构成 .一是法定监督主体 ,是指依据宪法 和法律的明确规定 ,享有监督职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监督 活动的组织 ,二是授权监督主体 .即依据法律规范 ,执政党条规 和政策的特别授权 (主体资格 ,职权范围 ,实施时间等必须是明 确的 ), 负有特定事项行使特定监督权的组织 .某一特定监督事 项完成 ,该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也就宣告结束 .三是委托监督 主体 .受法律主体的委托 ,依据其专有职能 ,履行专业性较强的 监督活动的组织 ,其法律责任由委托机关承担 . 从内容特征方面看 ,监督内容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的廉政与亲证情况 .廉政情况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 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勤政情况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及其 公职人员的施政行为是否具有高效能 .具体而言 ,一“硬件”, 即督导国家机关合法有效地配置 “组织、职权、 职责、 程序、 措施与资源” ,监督的目的侧重于预防腐败和效能提升方面。 二是“软件”,即“施政行为” ,监督的目的侧重于执法检查 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通过惩戒,追究违法违纪责任人的 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如对构成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予 以刑法,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公职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从形式特征方面看 ,监督是一种“整体性”的监督活动。 所谓整体性,包含三方面:一是监督主体的整体性,即各种 监督之间具有分工与职能协调,形成下一个有机的整体监督 力量。二是监督模式的整体性。以多样性的监督模式确保监 督工作不出现“漏监、虚监和弱监” ,即通过预警监督模式、 防范模式和惩戒监督模式,实现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监督模 式。三是监督过程的整体性。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 督三方面相结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bee9e2f84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