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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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分别有哪

些?有何区别? 答: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具有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劵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得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具有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相同,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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