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考勤: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学生出勤情况由所在科室护士长或带教老师负责。 二、请假与销假 (一)实习生因病因事需要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天者在所在科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上应写请假条,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科室,一份交护理部备查,经护理部批准后方可离院。 (二)请假期满应按时返院,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应提前向护理部申请续假。不销假或不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者,超期部分以旷工论处。销假和续假情况应在原请假条上详细注明。 (三)实习生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服从医院管理,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爱护患者。如有违纪行为者将根据违纪情况予以处理。 (四)实习生必须爱护公用财产,不得损坏和遗失,如有损坏和遗失,将追查责任,由个人赔偿。 (五)实习生必须着装整齐,不得浓妆艳抹、戴耳环、戒指、手链,不能穿高跟鞋、响底鞋上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c12ccdea7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