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单及发货流程 1目的: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终端,使付货更加及时、顺畅,特制定此流程 2适用范围:计划、接单、开单及发货 3渠道部发货流程、规定及考核 3.1接单 客户按照公司规定的订货单格式下单,以传真的形式传真至业务跟单员,如传回格式不规范,扣跟单员考核分1分/次。 3.2业务跟单员接收客户订单,要仔细审单,认真核实产品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避免出错。并在当天将订单审核完毕并录入“订单汇总表”,并根据库存情况于次日8:30分前将缺货提交订单管理员,否则,扣考核分1分/次。 3.3如库存不准确,出现账物不相符的现象,一经发现,给予库存统计员罚款10-50元,但库存统计员有权对此罚款进行分解。 3.3订单管理员于9:00前将前天的各片区的订单缺货汇总完毕,对于缺货的产品订单管理员必须在12:00前下达《生产计划承诺书》,否则,给予扣考核分1分/次。 3.4生产部根据月度计划内的产品对于《生产计划承诺书》必须在4个小时内承诺并反馈销售部订单管理员,如延迟,销售部将给予索赔20元/小时。 3.5业务跟单员根据订单管理员反馈的承诺时间在顾客下订单之日起24小时内给予经销商回复交期,并注明库存已有、缺货情况,何时生产完毕,同时和经销商确定好何时发货和发货的明细,并通知经销商汇款。发货明细确定后,原则上不允许客户加货,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根据库存及前期订单情况给予办理,经客服主管签字方可发货。如业务跟单员不能按时回复交期,给予扣考核分1分,罚款10元/次。 3.6业务跟单员在发货前一天10:00前下达盘货通知单,仓库保管在接收盘货通知单后在当日10:00前至次日10:00盘货完毕,客服部每天下达的盘货包数不得超过1200包,如超出,可顺延至第二天。如需要全检的产品需根据全检的数量提前1-2天下达盘货通知单,如不能及时盘点完毕,业务跟单员有权索赔5元/包。 3.7业务跟单员在下达盘货通知单的同时通知物流主管找车,如果在找车周期内未能按时找到发货车辆,每推迟一天,给予扣考核分1分,罚款10元/家,业务跟单员需及时跟客户沟通车辆情况及运费等问题。 3.8 客户汇款后,跟单员开具正式的销货清单,然后财务部审核签章,业务跟单员将审核完毕的销货清单一联留存,一联交保管发货,一联随货同行(放进信封封好,并在信封上注明客户的姓名、电话、详细的地址)交与物流主管。 3.9仓库保管在将货物根据最终的销货清单盘点完毕后填写《发货回执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随货同行,一份交与物流主管,主要填写内容:发货总包数、欠发货明细及其他未尽事宜。物流主管在将货物发完后在发货回执单上注明司机姓名、联系方式、车辆类型(多长,载重等),以便建立物流台账,如物流主管不能及时反馈,给予扣考核分1分,罚款10元/次 3.10装车时,要求由运输司机清点装货数量,所有玻璃制品须开箱检验,经司机确认没有损坏后再封箱装车,装车完毕后,要求司机在运输协议上签字。 3.11经销商在收到货物后必须对于货物数量、货物错包情况(如H0801床箱4-1错发成4-2等)及所有的玻璃制品进行全检,确认无误后,客户必须填写《发货回执单》,在2天内传真回公司,业务跟单员在3天内反馈仓库保管,如客户在2天内不回传,公司默认不存在包数错误及错包的现象,超期反馈问题,由经销商承担相关责任,如出现玻璃制品损坏现象,客户要先扣除司机费用,待公司查清原因后再做处理。 4此规定经总经理签批生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附表 5.1《销货清单》 5.2《生产计划承诺书》 5.3《发货回执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c6d47230e22590102020740be1e650e53eacf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