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宠物犬福利的思考 作者:仇军辉 陈昱蓓 蒋佳鑫 来源:《东方教育》2016年第24期 在城市的街道上,我们经常能看到有几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犬在四处徘徊。它们的毛发脏乱,瘦骨嶙峋,还分布着几处明显的伤痕。这些狗也许曾经是主人环抱中的宝贝,或是家中的功臣,但是因为主人的好恶变化和爱心的缺失,它们被无情地赶出了家门。当人类在为自己的生活而忙碌的时候,却没有考虑到流浪狗的福利,任由它们被欺凌、捕杀。 据估计,我国宠物数量有一亿多只,在各地都分布着大量的流浪犬。由于我国对流浪狗保护的立法缺失,救助机构发展状况不良,缺乏动物福利理念,监管体制存在缺陷等因素,数量巨大的流浪狗遭受着饥饿、虐待、残害等折磨,垃圾中捡食、乞求人类投食甚至发疯咬人等行为也使得它们成为疾病传播的隐患和城市治理的对象。 与此同时,玉林狗肉节的大肆残杀引发了不少爱心人士的不满,提出取消狗肉节,但也遭到了玉林当地网友的辩驳,狗肉节的争论引发了人们对动物福利的思考。 1.动物福利概述 动物福利,是让动物在康乐的状态下生存,其认为动物是有感知、有痛苦、有恐惧、有情感需求的。目前,动物福利主要包括5个方面:(1)生理福利,不受饥渴;(2)环境福利,有适宜的居住空间;(3)卫生福利,免受伤病的威胁;(4)行为福利,表达天性的自由;(5)心理福利,降低恐惧和焦虑感[1]。 2.西方国家有关宠物犬福利的立法 在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宠物犬福利立法体系,与宠物犬福利立法相关的制度要包括贸易、拥有、饲养、医疗、流浪、收容、扑杀、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几个部分[2]。欧盟制定的《保护宠物动物欧洲公约》规定了宠物犬福利立法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要保证宠物犬的健康并不得使宠物犬陷入不必要的痛苦,痛疼和忧伤中;二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遗弃其所有的宠物犬[3]。在欧盟的一些国家已经建立起专门的宠物犬福利立法,如英国制定了《狗法》,颁布了《控制狗的法令》. 3.我国有关宠物犬的立法现状 尽管我国近几年颁布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已经对宠物犬福利方面有所涉及,但是我国动物立法还存在立法体系不完善、动物保护的功利性色彩浓厚、监管体制不科学等方面的缺陷[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c98619c29160b4e767f5acfa1c7aa00b42a9d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