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主管部门: 单位: 附件共 份, 页。姓名 性别 家庭 人口 年龄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获得赔付 金额 是否 低保 当年度已享受 其他救助情况 家庭 住址 申请 理由 是否加入商业保险并获得赔付 □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 □重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 □教育入学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 经核实,该家庭因 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 情况属实,公示后无异议,同意上报。 负责人: (公 章) 201 年 月 日 负责人: (公 章) 201 年 月 日 单位 审核 意见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审查意见: 分管局长审核意见 根据日政发〔2015〕18 号文件规定,建议给予临时救 助 元。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局长审批意见 201 年 月 日 注:1、申请市直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对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 2、低保对象出示低保证明,无需填写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其他申请对象需经单位公示、主管部门审核,并提供相关材料附后: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索引页复印件;重病家庭需提供患者疾病诊断证明或病历及医疗收费票据复印件;单位公示照片打印件等。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审批单位存档,一份连同救助金收据作为记帐凭证。 4、咨询电话:881611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5d1393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4e924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