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双轨制 公务员养老改革需同步跟进 人民网在全国两会前夕进行的调查显示,网民对“社会保障”最为关注。自2010年“养老保险”首次成为人民网调查中最受关注热词以来,有关社会保障的话题已经连续四年高居榜首。今年的调查还显示,98%的网友认为废除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双轨制”的条件已经成熟。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差异,被称为养老金“双轨制”。养老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人群之间养老金待遇差距过大,实际上拉大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未能体现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的应有作用。这是养老金“双轨制”饱受诟病的原因,也是我国社保体系“碎片化”特征的表现之一。 从义务与权利对应的原则出发,改革养老金“双轨制”有利于理顺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公平。改革养老金“双轨制”不是要不要改革,而是什么时候进行改革,以什么样的方式推进改革。 鉴于养老金“双轨制”已延续多年且饱受诟病,有关部门也进行过改革尝试。早在2008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就已正式下发,5个试点省市分别是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但是几年来并没有正式实施方案出台。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不启动,只针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改革,很容易造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碎片化”,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更加凸显。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同步改革,将会创造更为宽松的社会环境,达成更为公平的改革效果。 从国际经验来看,尽管由于国情不同,各个国家和地区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包括缴费比例和养老金占在职期间工资比例)不尽相同,但是就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这一点而言,则是相同的。不缴纳养老保险就可以领取退休金的情况,并不多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下一步将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无论是借鉴国际经验还是回应国内改革呼声,这样的改革都需要尽快启动。改革不是请客吃饭,需要敢于担当的决心和推进改革的魄力。改革养老金“双轨制”的关键和核心是制度公平,以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f97ae44e518964bcf847c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