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标准菜单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宴会标单的点菜程序,完善财务监控体系,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厨师长负责依照市场材料成本行情分时段开出A、B、C宴会标准菜单,分为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四挡12份标单放置宴会预定处,供来宾选择。 2、 标准菜单统一由厨师长把关操纵毛利,每桌菜的毛利操纵在52%-55%,财务审计负责监督执行。 3、 宴会预定员在与来宾确认菜单时承诺客户在同档次ABC菜单中更换价位对等的菜肴。 4、 当客户需要从点菜中组成桌菜时,预定员除向客人说明“例份”与“中盆”关系外,按点菜价格规定以8.8折确认桌菜的价格。(指规定可折扣部分) 5、 酒店原则上不提供客人自带食品加工,除大闸蟹按5元/只收取加工调料费外,专门情形必须通过厨师长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6、 经客户确认的标准菜单一律不再享受折扣和优待活动,专门情形由总经理审批。 7、 点菜菜单依旧按权限规定享受相应折扣,财务监督折扣是否符合权限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af7b185d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