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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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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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确保医保数据信息的准确和计算机网络的 正常运行,规范医保操作,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适用于医保定点药店管理

3 职责:总经理、质量负责人、门店店长、财务管 理员、营业 4 内容: 4. 1.信息管理:

4. 1. 1.门店医保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与社保中心沟通做好 医保信息系统建设。

4. 1.2.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雨 向医保中心汇报。

4. 1.3.确保录入医保系统的药品目录准确无误。 4. 1. 4.负责新增药品目录的及时调整,必要时向医保 中心上报数据。


数据上传下载准确及时 4. 1. 6.门店店长负责本门店的计算机信息安全。

4. 2.门店所有人员要进行医保业务相关培训和计算机系 统的操作。 4. 3.除医保应用相关程序外,严禁随意安装其他软件, 拷贝文件至医保联网计算 机上。

4. 4. 严禁利用 U 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移动外设,拷 贝文件至医保联网计算机上。

4. 5.严禁修改、删除医保联网计算机文件。

4. 6.医保联网计算机必须设置登录口令和密码,设置权 限登录。 4. 7.未经企业总经理批准, 不得向他人提供查询和拷贝。 4. 8.如遇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医疗保险计 算机管理信息中心。

4. 9.如遇局域网发生临时故障, 顾客不能使用医疗保险 刷卡时,配方的药禾选购的药品由顾客现金支付,门 店应当开具医药费收据,待故障排除后,顾客凭证医 疗保险卡及收据到药店按规定结算。 4. 10.如果市、区医保信息中心通知,需要进行网络维 护、升级,则按其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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