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建立学校教代会制度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基层单位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筹备工作 1.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学校党政工结合本校实际,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确立中心议题。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经党政工联席会讨论同意,由学校党组织发文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5.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 6.检查文件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等工作。 7.教代会换届,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8.填写召开教代会报告表,报上级教育工会审批。 9.收集提案,评出最佳提案。 10.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组织代表进行培训。 - 1 - 第二条 开好预备会议,确定大会议程。 1.选举产生大会团。 2.召开团第一次会议。 3.组织教代会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4.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听取和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6.校长和有关领导参加代表团讨论或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对工作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提交正式会议审议。 7.通过大会议程。 第三条 召开正式会议 1.奏国歌 2.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领导致辞 3.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 4.其他专题议案的报告(书面形式) 5.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报告 6.组织代表讨论或审议相关事项 7.民主评议校领导干部 8.大会发言 9.选举事项或履行有关决定、决议的表决手续,并宣布表决结果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2a89482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