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东莞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东府[2008]99号 【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8.25 【实施日期】2008.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东莞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 (东府〔2008〕9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东府办〔2006〕3号),决定授予《近代戏剧的传承与开拓》等6项成果东莞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授予《讲话稿写作入门》等24项成果东莞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授予《城市图书馆集群化管理研究与实践》等45项成果东莞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希望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繁荣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进经济 1 / 2 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东莞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东莞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一等奖 著作类 证书编号 成果名称 作者 工作单位 出版社及首次出版时间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5edff88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fdb77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