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东莞市生利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牛羊定点屠宰场的决定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2.25 • 【字 号】东府〔2021〕22号 • 【施行日期】2021.02.2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东莞市生利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牛羊定点屠宰场的决定 东府〔2021〕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省政府《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以及《东莞市牛羊定点屠宰场所设置方案》(东府办〔2015〕83号)的相关规定,经现场审查验收,东莞市生利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春芳,厂址:东莞市中堂镇三涌村南潢路(三涌段)42号,定点屠宰代码:A13110135〕的牛羊屠宰场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现批准其为我市牛羊定点屠宰场,准予颁发牛羊定点屠宰证书和牛羊定点屠宰标志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301ef05986648d7c1c708a1284ac850ac020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