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明年起必须公布 佚 名 【期刊名称】《中国工人》 【年(卷),期】2016(0)9 【摘 要】2017年起,拖欠工资导致群体性事件、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对社会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要求对8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必须公布,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这8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是:——克扣、 【总页数】1页(P69-69)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暂行办法;劳动保障监察;劳动报酬;人社;集体上访;劳动者健康;不良社会影响;极端事件;追究刑事责任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32.1 【相关文献】 1.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可随时向社会公布r——解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J], 雷露 2.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通知 [J], 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 [J], 卿静 4.我省向社会公布2020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绵阳市:全面排查欠薪隐患稳定劳动关系助力复工复产/成都市新都区:劳动监察助讨薪职工感激赠锦旗 [J], 5.《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七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向社会公布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6c8bc950f22590102020740be1e650e53eacf4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