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建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办法(修订)》和2011年春季学期全校任选课网上选课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德、智、体、美等方面考核合格; 2、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并修满各类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实验、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1、 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无效的; 2、 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制裁的; 3、 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4、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5、 累计平均学分绩低于67的(不含67); 6、 学位外语成绩不合格的。 三、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本院提出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进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进行最终的审查讨论,最终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四、有关说明 1、设公共外语课为学位课,英语专业的学位外语为第二外语(日语)。 2、学校于第五学期初(专升本学生为第三学期初)进行一次学位外语考试,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校于学生毕业当年的五月组织一次学位外语补考。 3、学生在参加学位外语考试前,在本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六级考试报名资格线以上,参加日语或俄语四级考试、艺术类学生参加英语A级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视为学位外语成绩合格,可免于参加学位外语考试。 4、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不设学位外语。 5、在计算学生累计平均学分绩时,凡学生通过补考、重修考核成绩合格的,以百分制计算成绩的按60分计算,以五级分制计算成绩的,按65分计算。 五、本办法从2007级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学期学生全校任选课选课将于3月21日开始在网上进行。 1.全校任选课要求如下: 1) 全校任选课最低选修要求不低于6学分。 2) 非艺术类专业:艺术类选修课程应选修2学分;体育类课程应选修1学分; 经管法规和其它类共选修3学分。 选课时间: 预选阶段:3月21日-3月28日(3月28日10:00-11:00对选课结果抽签) 正选阶段:3月28日(14:00开始)-3月29日(16:00结束) 选课地点: 校园网内任何可登录教务在线系统的机器上。 学生全校任选课选课相关说明: 1.选课分为预选阶段和正选阶段。预选阶段不受时间、人数限制,预选结束后采用抽签随机选取,即课容量为100人的课程,如果有120名学生选择,将随机抽取其中的100人中签,该100人选课成功,不必参加正选;另20名学生须选择其它未满的课程。未中签的学生参加正选。正选阶段采用顺序选取,先到先选,选上即为选课成功。 2.全校任选课共分为四大类:体育、艺术、经管法规和其它。每16学时为1学分。 3.全校任选课中与本专业开设的其它类课程重复的课程不能选修。 4.英语语种的学生不能选修英语(二外),俄语语种的学生不能选修俄语(二外)。 5.本学期全校任选课最多可选2门。 6.抽签结束之后,学生要自行上网查看选课结果,未中签的学生准备参加正选。 7.为减轻服务器压力,做完相应选课操作后,请尽快退出选课界面,并给其他同学更多的选课机会。 8.在选课阶段设定同时在线人数不高于200人,当系统提示“已达到同时在线人数上限限”时,不能选课,但可以查看待选课程列表。 9.选课前请修改登录密码,选课结束后及时关闭浏览器窗口,避免他人登录修改自己的选课结果。 10.由于学生不参加选课或未完成选课过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为方便学生选课,将定期在“教务公告”上公布《全校任选课选课人数统计表》,供参考;请同学对“教务在线系统”本人密码进行设置,防止别人修改选课结果。 ※请学生本人认真阅读上述文件内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学院年级辅导员联系。如无问题,请在下面表格中签字,确认签字后如出现任何问题,均由学生自行负责。 班级: 沈阳建筑大学教务处 交通与机械工程学院 2011年3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aa5d06c58fafab069dc02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