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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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会制度



一、晨会由病区护士长或科主任主持,科室成员或在病区上班者应准时到会,不迟到,不缺席,仪表整洁。

二、晨会由夜班护士交代前一日病室内患者情况,并重点交待夜间危重及病情变化患者情况。

三、主管医生重点介绍新患者、危重患者及手术、夜间病情变化患者的情况以及诊疗注意事项。

四、护士长和科主任布置当日工作重点,定期总结工作。 五、传达各项会议主要内容。

六、晨会时间应于1530分钟内结束,小讲课日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影响正常工作。



附:病区早交班要求

一、早交班中时间分配:总体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对病情交班15分钟左右、传达会议及小讲课15分钟左右。

二、早交班要求:早交班应保证质量,简明扼要,不拖拉,在不影响患者治疗护理的前提下进行。

(一)夜班护士交班前15分钟再次进入病区,了解危重患者病情,然后在交班时重点掌握危重患者病情的最新变化。


(二)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始交接班,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

(三)夜班护士在交班前应准备充分,交待病情重点突出、准确清楚,并正确运用医学术语,体现患者的动态变化。

(四)护士长不定期就交班内容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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