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公告 一、时间安排 全省统一鉴定分别于8月15日和9月20日组织一次鉴定和补考,具体时间见《河北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各市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考生报名和安排考务。为分散安排考场,各市还可自主确定鉴定时间,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后组织实施。按照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进度安排,全省统一鉴定、补考工作需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全省统一鉴定报名方式为“个人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直接登陆“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并勾选意向考区进行网上报名。受疫情影响本次考生报名范围只限在河北省内居住、工作、交纳社会保险人员,外省人员不接收报名(只接收补考人员),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人)健康码为绿码或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才能报名和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人员应准确录入本人信息,上传近期蓝底免冠电子相片(相片必须清晰,大小不超过20K,该电子相片用于准考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打印)。按照《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22]20号)文件要求,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原件不再提交,只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生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电子注册无法查询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2.工作经历证明。不需再提交,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3.职业资格证书。河北省内核发的证书,晋级人员不再提交原件;外省证书需提交原件,进行核验。考生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直接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涉及造假者将严肃问责,并纳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核与交费 各市鉴定中心要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中要逐一联网验证,认真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坚决取消报名资格。省人社厅还将进行重点抽查。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冀价行费[2022]86号)标准进行收费。 四、工作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报名资格审核、考点安排、考务管理等考试环节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全面落实消毒、通风、清洁等防疫防控要求,考点要在所有进出通道设置检查点,安排专人采用“健康码(黄标人员需提交七天内核酸检测证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对进场人员进人核验。若出现重大疫情,要立即暂停鉴定活动,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要按照考点管理规定,在建有“河北省移动考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考点设置全省统一鉴定考点,并填报“河北省统一鉴定考点安排表”。加强考务管理,强化人员培训,认真落实考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做好试卷保管保密工作,认真落实保密制度,在试卷的保管、传递、交接、封存、分发等各环节落实保密责任,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杜绝泄密损坏事件发生。 五、其他事项 全省统一鉴定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生可在“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所选地市中心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由各市汇总后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复核申请,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复核后统一反馈复核结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aba8a7d02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