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 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职工教育培训 经费管理, 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根据《关 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 2006〕317 号)等国 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 " 按规 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 则。 第三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经费提取 第四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须按照财建〔 2006〕317 号文件等国家 政策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并列入成本开支。 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 使用。 第五条 系统内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 施归口管理。 各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 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 管理,各级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帐目管理,各级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 的原 第三章 经费使用 第六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根 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 基于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绝大部分是股份制企业, 员工参加不同层面、 类别的教育培训项目、技能竞赛、调考等,相关费用均由所在企业承担。 第八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负责管理和使用的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 经费列支范围如下;具体报销比例及办法由各企业自行决定。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费用;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用;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费用; (六)外送培训经费支出; (七)技术、技能竞赛或调考经费及员工参赛或参加考试费用; (八)员工参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及上岗 考核等经费支出; (九)集团公司系统内网络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费用; (十)购置或租用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 (十一)购置培训教材、题库、课件与用品用具费用; (十二)开发教育培训资源(如教材、题库、课件以及设施等)费用; (十三)支付教师、培训师酬金; (十四)建立教育培训奖励基金; (十五)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六)与员工教育培训有关的其他开支。 第九条 为保障企业员工的学习权利和提高他们的基本技能,职工教育培训 经费的 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须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 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 第十条 经系统内各企业批准, 或按国家、 当地政府、集团公司以及相应分、 子公司规定, 必须到本企业之外接受培训的员工, 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员工所在 企业按规定承担。 第十一条 经企业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 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员工所在企 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 职教育,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十三条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 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内各企业举办各类培训班,必须根据 年度培训计划,经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收取培训费。 不属于培训性质的工作研讨、 业务会议等, 不得收取培训费; 未经同级企业 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同意, 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一律不得在职工教育培训经 费项目中列支。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acb37b649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