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务做假看现行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做假与体制缺失的关系 从查处的区县领导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行贿,偷税漏税等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大都有本单位财务人员的配合,通过财务人员变造单据,毁灭原始凭证,做假账等。漠视为何这些财务人员置职业道德于不顾,甘愿与虎谋皮?除其自身原因外,与现行财务人员管理体制存在严重缺陷有关,通过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体制的缺陷,导致道德沦丧。在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中,会计人员的任免权限都在各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工资报酬,福利待遇,职位升迁等自身个人利益的实现都牢牢掌握在单位领导人手中,领导为了自身政绩和经济利益的个人利益需要,迫使会计从业做假,王劝为了生存,屈服压力有时不得不违背职业道德,提供虚假信息。在国有企业中,由于企业享有充分的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权和人事管理权,这个环境问题尤为突出。非国有企业,会计只是法人的工具,更是名目包庇张胆完全用假账偷税漏税,追求自身权利最大化。 由于体制的弊病,作为各单位内部会计预算、执行监督、审计的主体形同虚实,不但发挥不了作用,反而成为替领导作假的帮凶。专业作假,使得外部监督、审计很难深入。 第二,《会计法》对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规定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现行的《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转任条件,回避等可能出现造成会计不公的可能引发情况未做规定,对会计及其他财务人员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等都没有明晰,容易造成单位领导安插亲信或不通晓业务者从事财务工作,并使财务监督徒有虚名。 第三,《会计法》对财务人员违反财务短果规定的处理,没有严重的法律后果,不具有足够的威慑力。《会计法》和《会计基础规范》规定了违背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或进行处罚,在现实情况中,会计人员的作假多是受单位领导指使,要求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处罚是难以实现开展的,而且“情节严重”作为界定标准”,通常得不到严格的执行,而是其要求或不予处理。这样使得财务人员敢冒违法犯罪的险而博领导胆敢之欢。如果财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就必定引起领导不满,自身的前途和经济利益将会受到损害,权衡利弊,财务人员通常都会与单位领导联手,而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二、整改财务管理体制的措施 财务作假的主要行为人是单位领导和,造成这些人作假除了“人”的因素外,现行体制也提供了条件,所以要从源头上根治,首先要解决“人”的问题,对那些没有自律能力的人,只能用好的机制来约束,针对现行财务管理体制中仅限于存的问题,要采取以下改革措施: 第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是社会的第八要素,人的问题解决了,一切事情都好办,而解决“领导人”的风险问题又是重中之重,所以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意念、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作到一身正气,俩袖清风,一尘不染是解决“中国问题”的根本所在,也是建立会计诚信体系的构建唯一法宝。 第二,国务院成立会计署,制订有关会计从业人员考试、录用、再教育、职业准则、监督处罚等法规条例,各级政府成立专门用于管理审计师从业人员的行政机构,独立领导。机关和事企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从这里委派,其考试、录用、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和职务升迁都由该行政部门考核重新考虑,让会计从业人员从原单位脱离出来,具有完全独立的从业资格和良好的从业环境,从真正意义上会计的各种职能和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b992140ae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