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财务管理咨询。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当月31日前完成发票抵扣及下月5日前完成电脑税务数据抄报,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财务资料(账单、发票等),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编制财务报表,由乙方人员完成财务报表、社保的申报。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会计管理。 (2)指派的财务会计对甲方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完成发票抵扣、电脑税务数据抄报、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财务资料(账单、发票等)。 (3)向甲方及时通报当月税务,工商信息,协助甲方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信息。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财务会计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如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财务管理费用及付费 财务管理费用为每月人民币300元,全年收取一次帐套管理费人民币200元,,优惠两个月管理费后,全年共计人民币3200元。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预收,按年度付清。自2015.9起。 四、其他事项 (1)如需解除财务管理合作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不足两年的需支付办理执照时免除的费用600元整。 (2)年检(简易的除外)、工商变更、银行增值服务等相关业务如有涉及需另行支付服务费。 (3)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2db278dc2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