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督查会议纪要 6月11日上午,市创卫办就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部署。参加会议的有市创卫办xxx、xxx、xxx,交警大队xxx、xxx,城建监察大队xx,运管所xxx,市政处xxx。 与会人员首先对市区交通秩序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巡查,随后在市交警大队会议室召开了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自4月22日召开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动员会以来,交警、城管、运管等部门通力合作,在市区范围新增了500多个车位,并加大了对机动车违章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还存在效果不明显、进展不平衡、整治气氛不浓厚等诸多问题,一些部门对专项整治的要求内容还没有开展或处于前期准备之中,与实施方案确定的6月底完成的要求差距很大,需要在下一阶段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中研究解决。 二、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关于停车位的施划主体问题。会议明确,公共场所机动车停车位的施划由交警大队负责,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施划由城管部门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大型购物商场、娱乐商场等场地的停车位施划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单位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指导。 (二)关于车辆停放问题。城南路、三港路、祥中路、环城西路等道路沿线的停车问题,会议建议由交警大队拟定方案,由市创卫办牵头协调,报市领导同意后实施;交警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机动车乱停车的处罚力度,并对三轮车规范停放进行研究和管理。汽车南站的非机动车管理由城管局抓紧进行摸底,施划停车位,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汽运公司强化站外车辆停放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交警部门要对汽车南站机动车乱停车、交通秩序混乱情况进行重点整治;运管部门要加大“黑车”运行的管理力度,会同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并研究配强配足公共交通运力,使“黑车”没有市场。 (三)关于道路设摊销售问题。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批准农民自产自销临时摊点的管理,取缔其他违规摊贩,保障临时摊点符合审批用途;对市区违章停车设摊销售的情况,公安、交警、城管要加大巡查力度,整合资源,联动管理,及时制止。 (四)关于小区内居民及沿街商铺车辆占用公共停车位,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会议建议,交警大队提出初步意见,并会同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商铺、小区的原规划停车位的配置进行调查,协调相关物业公司,小区内的停车泊位应向小区业主开放,避免小区内停车泊位空置而小区外车辆乱停放现象发生。 (五)关于车辆密闭运输问题。由城管局牵头,创卫办、交警、运管等部门配合,尽快开展整治,力争早日实行车辆密闭运输。 (六)关于规范汽车美容维修店铺经营的问题。由交通运管所牵头,会同工商、环保、城管、交警等部门对全市洗车、汽车美容、维修店铺进行摸底,重点对洗车污水排放不规范,三格式沉淀、过滤设施不合格,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按要求整改,规范经营。对无法整改的,开业条件不具备的坚决予以取缔。 (七)关于人行道施划汽车泊位后涉及盲道问题。对人行道退后距离较大可施划汽车泊位的,由交警部门施划汽车泊位,涉及阻挡盲道的由市政处予以移位。如长胜路东升南区东侧营业房前汽车泊位施划不规范,建议交警部门整改,涉及盲道由市政处移位。 (八)关于公共停车场的卫生管理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处加强监管,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配足保洁人员,加强管理,确保停车场卫生、整洁、有序。 (九)关于出租车车容车貌、卫生问题。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限定时间重点整治,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车容车貌卫生整洁。 三、会议要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面临着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反复反弹等困难,各单位必须按照实施方案和会议明确的整治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强配合、联合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会议同时确定,以后组织督查时,将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d664c2ea1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