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培育 杨嘉嵋;汪东升 【期刊名称】《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卷),期】2000(015)004 【摘 要】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应是创制完善的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司法独立,树立法治的绝对权威;高度的国家民主程度,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现代法治精神的培育要与现代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祛除封建特权思想、专制主义思想与人治思想;运用各种手段提高民众的民主意识、扩大人民参政的广度和深度;走政府推进型与社会推进型相结合的道路。 【总页数】3页(P9-11) 【作 者】杨嘉嵋;汪东升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行政与社会学系;四川大学公共行政与社会学系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05.1 【相关文献】 1.弘扬法治精神的理性逻辑与实践机制——关于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的调研 [J],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2.弘扬法治精神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从无锡模式看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 [J], 邓琦 3.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法治精神培育 [J], 许晓玲; 4.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法治精神培育 [J], 许晓玲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野下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路径探析 [J], 王萍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66cfe26a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