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电话使用管理规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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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与维护

1、监狱亲情电话系统由狱政科统一管理,装备科负责技术支持与维护。 2、各押犯监区是亲情电话系统的直接使用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服刑人员使用亲情电话。

3、各监区在组织服刑人员拨打亲情电话时,必须有民警现场监听,或24小时内实施录音监听,遇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根据监狱相关管理规定,亲情电话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20402340,法定节假日和大休日全天开放。

二、使用

5、监狱亲情电话仅限于服刑人员和近亲属或监护人之间通话,亲情电话的受话方是固定电话,也可以是经过审核确认的近亲属或监护人的手机号码。

6、服刑人员使用亲情电话,要本人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

7、服刑人员要如实登记填写亲情号码,亲情号码与受话对象身份必须保持一致。

8、服刑人员可登记输入系统5个亲情电话号码(含手机号码)。 9、亲情电话系统设置通话时间为每次10分钟,如有特殊要求,经监狱领导审批后,装备科重新设置。

10、亲情电话作为促进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一个手段,实行“奖优罚劣”。

服刑人员月通话次数原则上定为: 宽管级和当年度服刑改造积极分子: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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