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电话使用管理规定改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亲情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一、管理与维护 1、监狱亲情电话系统由狱政科统一管理,装备科负责技术支持与维护。 2、各押犯监区是亲情电话系统的直接使用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服刑人员使用亲情电话。 3、各监区在组织服刑人员拨打亲情电话时,必须有民警现场监听,或24小时内实施录音监听,遇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根据监狱相关管理规定,亲情电话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20:40—23:40,法定节假日和大休日全天开放。 二、使用 5、监狱亲情电话仅限于服刑人员和近亲属或监护人之间通话,亲情电话的受话方是固定电话,也可以是经过审核确认的近亲属或监护人的手机号码。 6、服刑人员使用亲情电话,要本人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 7、服刑人员要如实登记填写亲情号码,亲情号码与受话对象身份必须保持一致。 8、服刑人员可登记输入系统5个亲情电话号码(含手机号码)。 9、亲情电话系统设置通话时间为每次10分钟,如有特殊要求,经监狱领导审批后,装备科重新设置。 10、亲情电话作为促进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一个手段,实行“奖优罚劣”。 服刑人员月通话次数原则上定为: 宽管级和当年度服刑改造积极分子:5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9a3041cc2f0066f5335a8102d276a201296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