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原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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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原文及译文赏析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注解:田登,人名。上元:元宵节) 1.解释加点词:

1)田登作郡,自讳其名(2)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2.翻译下列句子。 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译文:

3.这个故事的大意可以用两句话来表达,即: 4.你认为,田登是个怎样的人? 参考答案 1.忌讳全,整

2.于是整个州都把灯说成是“火”。 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4.专制、蛮横、独裁,不顾老百姓生活的胡作非为的昏官。 注释: 讳——避讳;

(chi1)——用鞭、杖、或板子打 遂——于是


自讳其名——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 触——触犯 榜笞——拷打 作郡——做郡太守 揭——公布 皆——都 举——全 书——书写、写 参考译文

田登做了州官,他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由于他名字的“登”,与“灯”谐音。他不许身边的人,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触犯了他这规矩的人,必定(让他)大怒。官吏、兵卒大多(因此)遭受鞭打。在这种情况下全州的老百姓,只好称“灯”为“火”。正值上元节放灯的日子,(官府)允许人们在州的辖区内游览赏玩。于是官吏就在发布于闹市的文书上写到:“本州按照惯例,放火三天。”

故事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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