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会议费管理,进一步控制和精减会议,节约会议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乡镇、城区街道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条 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级审批、分类管理、定额控制”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会议分类 会议分类严格按照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办公室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会议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区委办〔2014〕39号)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会议规模 (一)缩减会议时间。一类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天;二类、三类会议不超过l天。 (二)减少参会人数。一类会议的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二类会议的工作人员控制在正式参会人员的8%以内;三类会议的工作人员控制在正式参会人员的5%以内。 (三)控制会议数量。各单位要努力精减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或能通过发文件解决的,就不集中开会;提倡多个会议集中召开,减少会议数量。 (四)压缩会议开支。各单位召开会议尽量使用单位会议室和车辆,不租用星级宾馆、饭店。不准到旅游景点召开会议. 第五条 会议审批 (一)会议审批严格按照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办公室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会议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区委办〔2014〕39号)规定执行。 (二)没有经费来源的会议,一律不予审批。 (三)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各承办单位(多个会议合并召开由主要承办单位负责)必须在召开会议前将审批意见及正式文件报送区财政局备案,作为各单位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报账的依据。 第六条 会议费开支标准 (一)会议费开支实行“定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自负"的原则,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如下: 项目 一类会议 二类会议 三类会议 住宿费 220 200 180 伙食补助费 其他费用 130 130 100 80 60 50 合计 430 390 330 l.会议驻地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工作人员除必须住会的外,不安排住宿。二、三类会议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有特殊情况,确需安排住宿的,按以上标准执行. 2.伙食补助费。各类会议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二、三类会议也可不安排统一就餐,按就餐标准给参会人员发放生活补助,乡镇参会人员报销差旅费时不再计发生活补助。 3.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室租金、交通、文件印刷、夜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5f8dc75322aaea998fcc22bcd126fff6055d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