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儒主义--当代社会精神分裂的主要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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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儒主义--当代社会精神分裂的主要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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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过侯宝林的相声《买佛龛》的人都会记得,那里面有个老太太,老太太从纸店里买回个“灶王爷”,回家路上碰见个小伙子,小伙子挺懂礼貌:“大娘出门儿啦?哈……买佛龛啦?”老太太一听,不乐意了:“年轻人说话没规矩,这是佛龛!能说买吗?这得说请!”“大娘,我不懂,您这……多少钱请的?”“咳!就^_^这么个破玩意儿,八毛!”

在我看来,如今这个老太太成了当社会精神分裂的一大表征:在当代社会中,处于人格分裂状态的人可谓众矣,虽然未必都以这样的形式表现出来。“有病”成了许多人的口头禅,“是你有病,还是我有病?”成了某些人的惯用语。在这里,这位老太太一会儿在“意识”的层面上,“知道”佛龛不能说买,只能说请,一会儿又在“无意识”的层面上,不仅道破了买佛龛的事实,还表现出爱惜钱财的心理状态。这是意识与无意识的分裂。当然,当代社会精神分裂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据艺术家聚在一起从来不谈艺术,他们谈钱企业家聚在一起从来不谈钱,他们谈艺术。这也是精神分裂之一种——身份与行为的分裂。

犬儒主义也是一种精神分裂,不过按我的理解,它是“知”(knowing)与“行”doing)的分裂。当然,千万不要把这里所谓的犬儒主义等同于古希腊的犬儒派,两者有云泥之别,不可混为一谈。西方传统的犬儒派是指这样一些特立独行之士,他们嘲弄人类的生活习惯,否定人类的精神价值,渴望把自己从道德、宗教和国家权力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像嵇康那样过上“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幸福生活。因为主张不拘形迹、倜傥不羁,所以他们又像中国的老庄那样否定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古希腊犬儒派的鼻祖第奥根尼就相信,他虽然没有皮毛或羽毛保护,但仍然能够像青蛙一样“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据说他的死与生吃章鱼有关,一个人独自大快朵颐,虽然有违中国人“有饭大家吃”的处世原则,倒也无可厚非,可他偏偏屈尊与狗争食,结果被狗咬死。不知道美国知名报人约翰?布加特的名言“狗咬人不新闻,人咬狗才算新闻”是否是从他那里获得的灵感?但可以肯定的是,“犬儒”之“犬”肯定与此有关。

这里所谓的犬儒主义也不同于其他论者所谓的犬儒主义。在其他论者那里,犬儒主义成了万恶之源:玩世不恭、寡廉鲜耻、极端利己、不择手段、醉生梦死、蛇鼠两端。犬儒主义成了市井无赖、贪官污吏、下流文人、社会渣滓为自己的卑劣行径予以开脱的理论。它使得人类的羞耻心荡然无存,使得社会的道德感归于泯灭。如此强烈的价值判断,窃以为,倒是可以当作“骂街指南”。看谁不顺眼,立即给它贴上“犬儒主义”的标签,既轻松简便,又一举两得:既批判了别人,又抬高了自己。

有人认为当代犬儒主义要“抹平一切质的差异性,代之以中性的、灰色的,但在整体上被贬低的价值”,总之是要“颠覆价值、削平差异性”2。有人把犬儒主义视为一种“哲学”,所谓“新哲学”就是这样一种说辞:“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或在整体上是社会利益、谈判协商的事情,或者是制造神话、生产记叙性铭文的事情;诉诸‘事实’、‘证据’或‘合理性’只不过是意识形态的谎言,以掩盖对这个或那个被压迫群体的放逐。”这实际上指是后现代主义的科学观,可以一言以蔽之地概括为:“不存在任何客观的认识论标准,科学在认识论上也没有何特殊性。”3以上两种看法,实际上都是把犬儒主义等同于相对主义。相对主义只是犬儒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绝不是犬儒主义的全部内容;拈出相对主义一词,无法概括、把握犬儒主义的基本特质。

有人认为“犬儒主义在现代中国的知识社会论域有许多表现形式”,“比如为当前许多知识分子所赞美的‘技术理性’和‘价值中立’就是一例”,“民粹的人民主主义也是现代犬儒主义论述的一种”4。在这里,犬儒主义成了被极端泛化的名词,甚至到了无所不包的地步。不过,根据一般的逻辑学常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存在着直观的“反比关系”:概念的内涵越大,其外延就越小;概念的内涵越小,其外延就越大。一个外延无限大的概念,其内涵只能是空空如也,什么也表达不出来。


如前所述,犬儒主义的本质是“知”与“行”的分裂。当代西方的犬儒主义理论来源于黑格尔,黑格尔认为现代意识是“烦恼的、内在分裂的意识”。这时候,“烦恼意识”处于自身之内,它缘于“知”与“行”之间的裂变:它知道,“原则”属于亘古不变的彼岸世界,但“原则”又来自流动不居的此岸世界,而彼岸世界和此岸世界阴阳两隔,势如水火。“烦恼意识”将自身置于“此岸世界”,但从来没有忘记它对“彼岸世界”的承诺。“烦恼意识本身是一个自我意识对另一个自我意识的凝视,而它本身就是双重的。”5换言之“烦恼意识”是被撕裂了的主体的意识。在那里,“知”与“行”的分裂是必然的:“知”是一回事,“行”是一回事,“知”与“行”无法统一。

在这方面,齐泽克的认识是相当深刻的。他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的,他对犬儒主义的考察源于他对意识形态理论的精辟见解。在马克思的时代,意识形态只是一种虚假意识。马克思是在“知”的层面上界定意识形态的,他没有注意到“行”的层面;不过他也没有必要注意到这个层面,因为在那时,意识形态主要是在“知”的层面上,或者说是在“意识”的层面上发挥作用的。意识形态批判的主要使命就是去除意识上遭受的蒙蔽,然后万事大吉。

不过时至今日,如果依然停留在“知”的层面上,是无法认清意识形态的本性的,更无法理解意识形态运作的机制。我们早已进入后现代主义时代,流行的意识形态不是“虚假意识”,不是某些人津津乐道的“消费主义”,更不是令某些人兴奋不已的“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而是苟且偷生、得过且过的犬儒主义,而犬儒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知”与“行”的分裂,即言行不一:说归说,做归做;说一套,做一套,甚至玩世不恭,冷嘲热讽。它传统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同,因为传统上的阳奉阴违、两面三刀是有意为之,还停留在“知”或“意识”的层面上,以此方式行事之人完全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甚至为此遭受良知的谴责。犬儒主义则不同,至少它不再相信任何理论上的真理,不再严肃地看待任何理论命题。令齐泽克感到不安的是,犬儒主义使人对“意识形态幻象”在构造现实方面发挥的作用视而不见,这时候,“意识形态不是掩饰事物的真实状态的幻觉,而是构建我们的社会现实的(无意识)幻象。”6

在这方面,齐泽克的意识形态理论超越了后现代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后现代主义者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福柯对权力的创造性方面所做的分析(话语既是权力的载体又是权力的源泉),还有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的功能的理解(意识形态的功能在于,它把个人“询唤”成了主体)。在以意识形态为基础文化研究中,这些理论家的著作被广泛地引用着,比如詹姆斯?柏林(James Berlin)与迈克尔?维维翁(Michael

Vivion)就认为,眼下热火朝天的“文化研究”,实际上只是意识形态批判的一部分,而这种意识形态批判又与话语理论密切相关,因为“无论是创作文本还是阐释文本,都成了话语分析行为和话语协商行为”7。但无论是福柯还是阿尔都塞,都把意识形态设想成不同实践(包括话语、制度和权力关系)之间的对抗。齐泽克的高明之处在于,在理解意识形态时,他既没有停留马克思的“知”的层面上,把意识形态视为虚假意识,也没有停留在“行”的层面上,把意识形态理解为各种实践之间的对抗。在他看来,意识形态之所以为意识形态,就在于它拒绝被符号化,拒绝从实在界走向符号界,拒绝被转换成知识和实践。在今天,意识形态不是要被戳穿的幻觉,也不只是虚妄不实的信仰,更不是规训我们并把我们置入特定的主体-地位的霸权文化代码。意识形态是一套结构现实的幻象。幻象不同于假象,幻象源于人类内心深处被压抑的欲望,我们无法通过“知晓”,在“知”或“意识”的层面上操纵它。相反,尽管我们极力压抑它,但我们的一切都受它的支配,尽管在更多的时候我们意识不到它的存在。“我明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还是这样做了”,我们明明知道某些行为会伤天害理,还是禁不住去伤天害理。在以前的文化荒漠年代里,许多人爱看根据小说《红岩》改编电影《在烈火中永生》。在看到江姐被拷打时,在“知”或“意识”的层面上,这些人是在接受革教育;在“行”或“无意识”的层面上,他们正在满足自己的虐待欲,拷打江姐的,与其说是国民党特务头子徐鹏飞,不如说是那些如醉如痴的观众。徐鹏飞在审问江姐时说过的一句话更是令某些人“我心狂野”:“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可以让人脱光你的衣服?”之所以文本中的英雄总是乏味至极,坏蛋却情趣盎然,原因也在这里。我年轻时看电影读小说,好人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倒是那些头顶长疮、脚底流脓的坏蛋令人难以忘怀,整天拿个木头大刀,向东一举 “苏个给给”,向西一抬“八格雅鲁”,原因也在这里。




这才是意识形态之所以为意识形态的本质之所在。之所以如此,时代使然也。齐泽克蒙恩于彼德?斯洛特迪基克(Peter Sloterdijk)。在《犬儒理性批判》(Critique of Cynical Reason)一书中,彼德?斯洛特迪基克认为,作为一个批判性的概念,把意识形态视为“虚假意识”的意识形态观已经无法满足后现代世界进行文化批判的需要。因为在后现代世界里,我们全都成了“愤青”,都有些愤世嫉俗;我们现在接受的,是“被启蒙了的虚假意识”enlightened false consciousness8。我们明知这种意识虚假不实,甚至隐藏着陷阱,却照单全收,毫不犹豫。以前的意识形态批判都没有触及这一点,都忽略了“被启蒙了的虚假意识”的悖论性存在,以及它所彰显的现代人所处的尴尬的精神分裂状态。齐泽克理解了斯洛特迪基克的观点,他改写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公式。他认为,最能概括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的一句话,而不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长篇大论:“他们对此一无所知,但他们依然坦然为之。”它一语道破了“虚假意识”的秘密:因为蒙然不知,所以才采取行动,因而采取的行动是不自觉的行动。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只是给事物或行动披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它掩盖阶级利益。时代不同了,现在的情形是:“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但他们依然我行我素。”9人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荒谬的,但他们依然会采取这种行动。比如人们明明知道自己是在追寻一个幻想,但依然乐此不疲。以网恋为例,几乎人人都知道网恋不过一场没有结果的梦,但照样在那里醉生梦死,歇斯底里地高唱什么“一场游戏一场梦”,“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这时候,人们的行为已经“犬儒化”了。对此采取的任何形式的意识形态批判都会无功而返。用彼德?斯洛特迪基克的话说,犬儒主义已经使“意识形态批判”陷入绝境。传统上设想的意识形态批判已经束手无策,只能作壁上观了。齐泽克甚至认为,传统上设想的意识形态批判从来都没有真正发挥过效力,即使在前现代、现代世界里,也是如此。证诸中国进行了近100年的启蒙运动,可谓此言不虚。中国近百年的启蒙运动,实际上就是一场意识形态批判运动。但它永远停留在“知”或“意识”的层面上,以“揭出病苦,引起疗救者的注意”为隐喻,以“揭穿假象,昭示真理”为使命。在这下面掩藏的理论假设是:鼓不敲不响,理不辩不明。只要把话说透,只要把理辩明,然后登高一呼,自然应者云集,从此人们便走上了幸福的康庄大道,奔向光辉、灿烂的美好明天。在这方面,中国启蒙主义者无异于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装》中的那个天真率直的孩童,他在高喊:皇帝陛下一丝不挂!于是真理在握,问题解决。其实,近100年了,我们一直都在原地踏步。过去如此,于今尤甚,中国启蒙主义者的尴尬也将会日甚一日,因为这个后现代世界里,意识形态不再在“知”的层面上,而是在“行”的层面上发挥作用。“知”与“行”的分裂,既是犬儒主义的源泉,也是犬儒主义的表征,而犬儒主义则是当代社会精神分裂的主要表征。

今天支配我们行为的,与其说是“知”,不如说是“欲”。不过这里所谓“欲”既不是指渴了要喝、饿了要吃的“需求”(need),也不是摆官架、耍威风的“要求”demand),而是被深深压抑,又永远不可能满足的“欲求”(desire)。有时候,我们明“知”某个事物或某个行动不是正当的,但我们依然不自知地渴望获得这样的事物或采取这样的行动。对于嗜烟者来说,尽管他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他依然乐此不疲,我们通常用习惯、积习、恶习之类的术语来解释这种现象,显然过于肤浅,因为它没有回答下列问题:为什么他会养成甚至需要这样的习惯?我们没有意识到,对于嗜烟者来说,吸烟是生命的支撑,或用拉康的话说,吸烟已经成为吸烟者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生命之本,在于欲望。有些人对于贪官污吏恨之入骨,其实内心深入对于贪污受贿充满了强烈的渴望,他之所以痛恨贪官污吏,只是因为那贪官污吏恰恰是别人,而不是他自己。他要做是“取而代之”,而不是改变规则。难怪见秦始皇南巡,刘邦要“大丈夫生当如此”,项羽要“彼可取而代之”。虽然是换了人间,所遵循的逻辑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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