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增活力农业有奔头农民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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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增活力农业有奔头农民更舒心

作者:暂无

来源:《农村-农业-农民·上半月》 2014年第3



何农

惠农春风暖民心,阳光雨露润万家。

新春伊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给河南6000 多万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大礼包”,按照这张鼓舞人心的“路线图”,今后的河南,农村将更具活力,农业会更有奔头,农民将更加舒心。

亮点一:农业基础将更加坚实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河南农业还是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四大工程”,夯实农业农村基础。

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安伟说,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在于从根本上解决保粮的问题,实施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和“三山一滩”群众脱贫工程,在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和彻底改变贫困地区群众落后面貌。

安伟介绍,今年河南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四大工程”:全年新建高标准粮田900 万亩,制定高标准粮田管理条例,对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公共设施进行管护,确保长久发挥效益;争取全年新建20 个以上示范性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加快8 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启动温县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编制实施大别山、伏牛山、太行深山区和黄河滩区居民扶贫搬迁规划,争取黄河滩区扶贫搬迁得到国家重点支持。再实现120 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把都市生态农业规划与产业规划、城镇化规划结合起来,规划建设一批具有综合功能的农业园区,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

亮点二:农民生活会更舒心目前,河南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一些地方“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发”,生态环境“脏、乱、差”。针对这一状况,《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从科学制规划、坚持分类推进、切实改善农村环境三个方面建设好美丽乡村。

食品安全涉及的环节和因素很多,《实施意见》提出,一方面在“产”上做文章,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和农产品生产安全关。另一方面,在“管”上下功夫,用严格的标准、严格的管理、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处处长刘云说,城镇化率超过50%以后,社会形态将由农村社会转变为城市社会,农业和农村的功能和作用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越过这一转折点,河南作为一个农业大省、粮食大省也正在接近这一节点。《实施意见》聚焦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两大社会热点,顺应了河南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阶段性转换的特征,适应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新期待,也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指出了一条从传统的单一农产品生产向绿色农业与旅游休闲农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亮点三:农民将有更多实惠当前,河南农业农村发展中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农村金融服务不到位和土地制度改革滞后,已成为制约河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农村处处长刘光生介绍,《实施意见》立足河南实际,开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的“药方”:金融服务“三农”力度要加大,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做到“稳”与“活”的有机结合,理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关系,盘活农村生产要素,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当前河南农村金融存在乡镇服务网点较少、涉农贷款比例较低、贷款抵押物要求较严、贷款手续复杂、信贷产品较少等突出问题,《实施意见》特别提出要保障县域金融机构农村存款70%以上用于农业农村这个硬指标,这是一个突破性的提法,由此不难看出河南省委省政府对加强金融服务“三农”的信心和决心。

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指出,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在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三个不变”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刘光生说,今年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这样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同时,还能为河南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提供必要的土地保障。此外,对征地制度的改革也是一大看点,《实施意见》指出,要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育给予合理保障,充分保障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亮点四:农村发展将更有活力

改革激活满盘棋。《实施意见》以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字里行间处处体现着改革、创新之义,尤其明确要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逐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为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条件。

安伟介绍,总体来讲,这些机制创新主要体现为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农业科技进步机制、农田水利管护机制、乡村治理机制、“ 三农”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重点要积极争取开展国家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环节归并整合省级涉农资金。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竞争机制,多渠道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管新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建管的积极性。开展试点,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此外,《实施意见》还对农村“三留守”问题高度关注,提出要抓紧完善相关措施,健全关爱服务体系。

安伟说,针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实施意见》再次重申加强和改进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要在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和干部配备上向“三农”倾斜,要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等指标纳入对市县领导班子的考核范畴,并强调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建设,切实强化职责,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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