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海关缴款书核查申请 一、事项名称 海关缴款书核查申请 二、事项类别 ➢ 发起方式:纳税人 ➢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 全省通办:否 ➢ 网上办理:是 ➢ 适用层级:县(市、区)级 ➢ 最多跑一次:是 三、办理条件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 四、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全文。 五、办理材料 资料处理方式(适用于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报送类型 报送条件 办税服务厅办理) 《“异常”海关缴款书数据核1 对申请书》 2 海关缴款书原件 1 必报 必报 1 必报 必报 存 查验后返还 是 税务机关留是 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 填报需知: 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不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六、办理流程 申请纳税人是否受理是受理核查否补正或不予受理发放归档 七、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限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 1.A02089《“异常”海关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书》(A02089《“异常”海关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书》(填写样例)) 九、注意事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稽核比对海关缴款书,除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情形,对纳税人取得自开具之日起超过抵扣期限(超过360天)逾期申请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2.对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核查系统向重号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函,如需要可通过核查系统向税款入库地直属海关发函,进行核查。 3.纳税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4.最多跑一次是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c6fc1ab920ef12d2af90242a8956bec0875a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