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微信群管理办法(试行) (江财)老干字[2019]12号 第一条 为更好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传播正能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微信群的分类。微信群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由单位组建用于工作交流、情况通报、介绍经验、传递信息的公信群;二是由个人自行组建用于相互交流、传递信息、自娱自乐的私信群。负责任原则:谁组建谁负责,谁是群主谁负责。对于离退休人员个人另建的私信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不干涉、不担责。 第三条 微信的管理。微信群由群主负责日常管理,群主负责微信群成员的准入、准出,负责对微信群内成员聊天内容的监督、违规处理等;对不应加入或未实名加入人员予以剔除出群;对群成员不当言论有权予以制止,及时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对群成员发布的有利于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工作的信息、意见建议,及时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对以上微信群进行不定期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群主沟通,要求群主处置。 第四条 微信群的使用。微信群发布的信息有文字、图片、语音、微文档、微视频、相册等。无论哪种息信转入,群成员都应先阅看后转群,以免误转娱传。 第五条 微信群的纪律。微信群信息发布要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做到“十个不”。 1.不散布传播违反相关规定、丑化领导形象的言论; 2.不泄露单位的秘密; 3.不制造传播各类谣言; 4.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图片、视频; 5.不从事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销、推广活动; 6.不在群内争吵,相互谩骂,损害群友团结; 7.不传播迷信信息,从事迷信活动; 8.不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 9.不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 10.不发布其他不当言论。 第六条 微信群的安全。群成员应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对个别群友误传的不当言论应及时提醒。尊重群主、关爱群友,让微信群成为团结友爱,传播正能量的阵地。 第七条 本办法自二0一九年五月七日试行。 江西财经大学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19年5月7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dc59e13ba4ae45c3b3567ec102de2bd9705de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