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管理“五专制度”

时间:2023-02-04 05:43:1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

食品添加剂管理“五专制度”



专店采购,即必须到有资质的专卖店进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取相应票证备查;

专柜存放,即必须将食品添加剂放在指定区域的专柜保存;

专人负责,即必须有两名经过培训的职业厨师共同领取、使用、配制;

专用工具,即必须使用经过验证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重量;

专用台账,即必须使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印制的台账,每次使用按照要求逐项登记。





.


.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dd774d9df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