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祭祀仪式—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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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礼,是哀悯吊唁、抗灾救患之礼。其礼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丧礼,是哀悼死者的礼仪;荒礼,是哀悼凶札,凶是指年谷不登,札是指疫疠流行,亦称“札礼”,即天子和臣下以减膳、撤乐等礼仪表示同情;吊礼,即祸灾时应行的慰问礼仪;袷礼,是指战败而丧失财物予以救援的礼仪;恤礼,是对遭寇乱的诸侯国派遣使者慰问、存恤。先秦以后,凶礼主要指丧葬礼仪,表现近祖崇拜,对象是新丧的亲属,整个仪式在服丧期间举行。《礼记》到称为正史的二十五史,对凶礼都有非常详细的记载。

《礼记·丧大记》记载了丧礼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从人之将死到亲人守丧的整套礼仪: “君大夫彻悬,士去琴瑟,寝东首于北牖下。废床,彻亵衣,加新衣,体一人,男女改服,属纩以俟绝气。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妇人不死于男子之手。”这是人将要死亡时必须改寝和更衣的规定。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妇人哭踊。既正尸,子坐于东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这是人刚过世时关于亲属如何哭丧的规定。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于大夫所则杖。”这是君王停丧和出殡时关于臣子、亲属如何执杖的规定。

“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这是关于在殡后亲属如何饮食的规定。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古人治丧非常烦琐,甚至把如何哭丧也作了详细的制约,把哀痛的心情规范为苛刻的形式。孔子在《论语》中说:“礼不辞费”,古人对丧葬之礼更是不厌烦琐,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把丧葬祭祀提到了跟国防同等重要的位置,可见古人是非常看重凶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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