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实行“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2023年洛南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程序,坚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的原则,有序开展招生工作。
(一)小学新生入学
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必须是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洛南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审批表”,由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县科教体局批准,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一年级入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招生程序。首先安排划定招生范围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易地搬迁群众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在招生范围内统筹安排户籍与居住地分离、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县科教体局统筹调剂安排,派位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招尽招,应入尽入。
(二)初中新生入学
华阳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寺坡九年制学校小学部、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永丰九年制学校小学部、柏峪寺九年制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采取自愿对口直升方式升入本校初中部。全县其余公办小学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升入辖区对应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根据划定的招生范围采取登记方式招收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和易地搬迁群众适龄子女、随迁子女;未在划定区域内本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随迁子女,可通过网上预约登记申请升入居住地附近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未满情况下,予以招收。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由县科教体局统一统筹安排派位到县内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全县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划定招生区域范围招生,城区各初中学校优先招收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不得招收学区范围外的县内其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
(三)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国省市县“四个只减不增”红线要求。仓颉九年制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全县统一管理,学校申报招生计划,县科教体局审批,面向全县适龄学龄儿童,与公办学校同步安排、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宣传、提前招生和选择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招生报名条件为洛南县户籍或具有洛南县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生、初中七年级学生,其他年级不得招收插班生,不得私自接收过渡年级学生转入。其中小学一年级直招城关街道刘涧社区五组适龄入学儿童,其余一年级和七年级均采取公民同招、网上预约登记、线下资审方式确定招生。如网上预约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招生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志愿预约登记仓颉学校,未被电脑派位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生,统一到其小学毕业学校对应的初中学区学校报名入学;如对应小学、初中学区学校招收计划已满,自行到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就近有空余学位的中小学校申请就读。县科教体局不再对预约登记仓颉学校未被电脑派位的学生,统一调剂安排就读学校。
二、学区划分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学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一)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1.第六小学。河滨北路以北洛中桥以东、城关街道刘涧社区、杨川社区、野里社区、邢源村居民子女及区域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东城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迁群众子女。
2.城关街道中心小学。城关街道东街社区居民子女及区域内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宁洛桥以东、河滨南路以南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
3.城关街道周村小学。城关街道周村、馒头山社区居民子女及区域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西街小学。城关街道西街社区、南关社区居民子女;城北社区部分组居民子女;河滨北路洛中桥以西至西门口以东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
5.第二小学。城关街道柏槐社区居民子女;西新街(西门口)以西至住建局以东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
6.西寺小学。城关街道西寺社区、南沟社区居民子女;栖凤湾社区及附近小区居民子女。
7.第五小学。城关街道西寺社区、王塬村、王滩村、城北社区居民子女;西寺桥(八卦桥)以西、华阳大道(第三初中门口)以东区域内居民(住宅小区)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西城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迁群众子女。
8.柳林小学。四皓街道柳林社区居民子女;华阳大道(第三初中门口)以西,西寺桥(八卦桥)以西、河滨南路以南至高速路口以东区域内居民(住宅小区)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西城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迁群众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福利院一至六年级适龄儿童少年。
(二)主城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9.城关中学。西街小学、第二小学常住建设路以东毕业生;城关街道中心小学、城关街道东郊小学、陶川小学、周村小学及城关街道所辖其它非寄宿的小学毕业生。
10.第三初级中学。西街小学、第二小学常住建设路以西至柳林桥(政法小区)以东及周边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关街道西寺小学、柳林小学、第五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随迁子女;县福利院初中适龄儿童少年。
11.华阳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七年级招生范围为西街小学、第二小学常住柳林桥(政法小区)以西及周边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华阳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城关街道八里小学、窄口小学、宋村小学、七岔口小学、工农小学、官桥小学等需要寄宿的小学毕业生和永丰镇白洛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随迁子女。
小学部三年级招生范围为,四皓街道中心村教学点、王斜教学点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随迁子女。其他四至六年级不得招收插班生,原则不得私自接收过渡年级学生转入。
(三)特教学校学区划分
12.县特教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招收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障适龄儿童少年。
(四)民办学校(仓颉九年制学校)学区划分
13.仓颉九年制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招生报名条件为洛南县户籍或具有洛南县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学生、七年级学生,其他年级不招生,其中一年级直招城关街道刘涧社区五组适龄入学儿童,其余一年级和七年级均采取公民同招的方式规范招生。
(五)特殊情况说明
城区未涉及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或其他特殊情况适龄学生,严格执行市、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户籍登记、网上登记预约、免试就近和全市统一规定政策招生入学。
(六)镇(街道)中小学学区划分
1.小学招生范围划分
各镇(街道)小学学区划分,由镇(街道)中心小学根据辖区内各小学学位资源和行政区划,结合生源摸底情况,合理划分确定。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提前做好范围内小学资源学位统计、适龄儿童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工作。要提前对辖区内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开展网上志愿填报和招生预约登记操作流程宣传培训,确保辖区范围内一年级适龄儿童全部报名入学。
2.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三、实现平台招生管理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一使用“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进行招生。全县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阳光招生,完成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提前告知家长需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清单,按时参加网上预约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等招生工作流程。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平台实时监督学校招生情况,对不通过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进行招生的不予审核、建立学籍。各中小学校要帮助确有困难的家长(特别是农村学生家长)完成网上预约登记。
(一)8月中旬商洛市教育局安排统一开放“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入学预约登记功能,各学校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段内登陆平台填写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按照预约时间到校进行资审查。
(二)公办学校按照全县资审时间安排,对家长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民办学校(仓颉九年制学校)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科教体局统筹安排,如网上预约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通过电脑派位(摇号)招生,邀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等社会人士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的方式和程序,完成新生招生。
(三)对预约登记公办学校,资审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县科教体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和学生学区情况,统一调剂派位安排入学。预约民办仓颉九年制学校未被电脑派位的学生,自行到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就近有空余学位的中小学校申请就读,保证所有适龄学生都有学上。
(四)8月底完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登记入学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各校入学名单。
四、落实特殊群体入学政策
(一)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9号)要求,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已在公办、民办小学就读的非洛南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或在我县就读初中;初中阶段符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依据志愿和招生政策报考我县普通高中或职业学校。
(二)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对适龄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坚持“一人一案”,根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一是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二是对学习和生活上不需要特别支持,但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三是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要按照《洛南县送教上门工作制度》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三)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子女入学政策。各镇办各学校,要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子女入学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迁群众子女与居住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各镇(街道)中心小学,要在8月29日前将本辖区内易地搬迁到县城城区以及本镇(街道)移民小区的学生分类造册登记。一是主动联系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将搬迁到城区的学生以政府文件形式分别上报县科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和移民办,同时上报《洛南县2023年秋季异地搬迁进城子女就学登记表》电子版,由县科教体局集中统筹安排到城区相应学校就读;二是由镇(街道)中心小学统筹安排本镇(街道)移民小区的学生就近入学。各镇(街道)中心小学要建立易地搬迁群众接受义务教育子女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稳妥做好易地搬迁群众适龄子女入学和转学衔接工作,确保搬迁群众子女不因搬迁而辍学。
(四)落实相关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各校要按照中省市有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政策优待办法,依据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落实孤儿优待政策。按照洛南县《关于保证我县孤儿就学工作的通知》(洛科教体发〔2017〕209号)精神,凡在洛南县阳光福利院登记的孤儿,学前至初中学段分别在县第三幼儿园、柳林小学、第三初级中学入学就读,由县民政局出具证明,相关学校办理报名入学,并兑现有关法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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