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市丹凤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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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陕西商洛市丹凤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解读已公布,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义务教育招生的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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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移民安置”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

  答:“政策优待”类。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人户合一”类。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移民安置”类。符合国家移民搬迁政策的搬迁户子女。

  “人户分离”类。户口在学区范围内,而固定住所没有在学区范围内,或固定住所在学区范围内,而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的。城区各公办学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人户分离”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一是户籍优先。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学区户籍,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为准。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均无学区户籍,但在学区购置房产,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

  “随迁子女”类。“随迁子女”类。监护人和孩子在学区内无户籍、也无产权所属住房,监护人在学区内务工、经商等随迁子女。

  申报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在平台统一选择“随迁子女类”,享受国家移民搬迁政策的按照“人户合一类”对待。

  家长在平台预约意向学校时一定要准确理解自己子女所属类型,要严格按照上述所属类型预约学校。不得盲目预约,否则会因放弃自己应享受的政策而被调剂到其他学区的风险。

  2.2023年秋季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对招生对象有什么要求?

  答: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3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县学籍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继续执行满足学区户籍一年(户籍结转时间截止2022年8月1日)方可享受户籍政策。因年龄造假,导致无法建立学籍,或出现问题学籍,影响学生后续就学问题,责任自负。

  3.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定要通过网上平台预约招生吗?

  答:2023年秋季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统一使用“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幼升小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user/login.html?districtId=3190&phase=03;小升初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user/login.html?districtId=3190&phase=04)。否则因未预约,造成的无学位,无法建立学籍等问题责任自负。预约时家长一定要认真阅读报名入学政策,准确领会今年的招生入学政策,重点关注自己所在的县(丹凤县)、预约学段(初中、小学),勿预约外县或其他学段。

  4.今年招生入学与毕业的学前幼儿园和小学有关系吗?

  答: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与学生毕业的幼儿园、就读的小学没有关系。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

  5.网上平台预约成功就意味着被预约学校录取吗?

  答:否。网上平台预约的是学生就读的意向学校资格初审时间,不代表已经被学校录取。学生是否被预约学校录取,以学校的现场资格审核后录取结果为准(学生参加预约学校资格初审时间严格按照网上平台预约时“报名须知”中“丹凤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审安排表”安排参加资格初审!!!)。

  6.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原则是什么?录取的顺序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严格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招生录取按照“政策优待”、“人户合一”、“移民安置”、“人户分离”、“进城务工”类型顺利,依次完成招生录取计划。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易地搬迁群众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统筹安排本辖区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招收学校学位还有剩余,可招收随迁子女入学。

  7.未被预约的公办学校及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怎么入学?

  答:对经资格审核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和预约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或因意向学校学位已满不能在城区入学的学生,统一回户籍地学校就读。城区户籍学生则调剂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保证学生都有学上。

  8.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学生怎么报名入学?

  答:对已在公办、民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或在流入地上初中,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户籍地为主”的原则予以接收入学。初中阶段符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9.民办学校怎么招生?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四个只减不增”要求,由县科教体局统一管理,学校提前申报招生计划,由县局审批并在全县招生。对网上预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招生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10.义务教育学籍怎么管理?

  答: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管理规定。招生结束后,录取学校按照实际录取人数为学生建立、转接学籍,严禁出现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人籍分离、就读年级与学籍年级不符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原则上各年级实际在校就读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各学校务必于10月31日前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转接工作。严格落实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要求,有条件的不超过50人,杜绝“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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