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3〕2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遵循大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招生方式,落实好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机制,切实落实好中央“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成立市招生委员会,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及市内各类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等工作。市招生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市招生委员会设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市中招办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中小学也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要积极宣传法律规定及入学政策,及时制止极个别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去培训机构或在家学习等无正当理由不按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导致相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实现,妨碍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的行为。
(二)强化学校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和“双线目标责任制”,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需要缓学、休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教育局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全面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一)严格落实就近入学全覆盖。各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必须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通过“单校划片”的形式,采取登记方式接收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各小学原则上不得跨服务区域招生,个别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需跨服务区域招生的,须严格控制数量及班额,严禁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每班不超过45人)。各镇(场)中心校要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划定各小学服务区域,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备案;市直属小学(含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小学部,下同)要积极挖掘潜力,增加学位,严格按照划定服务区域招生,尽努力接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市直属小学及文城中心小学义务教育服务区域由市招生委员会统筹划定,具体详见附件5)。
全市各镇(场)初中学校必须明确服务区域,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各初中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个别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需跨区域招生的,须报市教育局统筹并严格控制班额,严禁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完善办学条件,保证有足够的教育资源接收服务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就读。
(二)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符合某服务区域入学条件的学生,既可以选择在服务区域内公办学校就读,也可以选择在服务区域内的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同时向服务区域内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申请学位。不符合本服务区域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选报有学位民办学校,也可选报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核定。今年,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文昌市范围内,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如市内招生不足,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跨区域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不予办理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五、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
(一)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学校必须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招生,公办学校按划定范围和计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可实行“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民办学校要将录取名单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备案。符合本市入学条件且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校学位;选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服务区域内公办学校就读(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2)。
(二)合理确定招生形式。全市公办小学采取“单校划片”形式招生,公办、民办小学入学统一采取登记方式入学(市直属小学及部分试点中心小学实行网上申请学位)。针对目前我市教育资源还未达到优质均衡的实际情况,全市公办初中招生将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各镇(场)初级中学负责招收本服务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如果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初中,按原服务区域招生),并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少量小学毕业生到文昌中学、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和文昌市华侨中学就读。文昌中学、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和文昌市华侨中学初中阶段对于文城镇老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实行“指标到校”和“随机派位”相结合方式招生,这三所学校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老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学刚性需求情况,采用“指标到校”方式分配指标到各小学,通过推荐的方式招收部分小学毕业生,以及“三校绑定”就近“随机派位”方式招收以法定监护人身份(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文城老城区购、建房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有文城老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经过“指标到校”和“随机派位”招生后仍未被录取的文城老城区小学毕业生(仅指有“随机派位”资格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市田家炳中学和市实验中学招收。原则上,在市一小、市二小、市树芳小学、市六小和市文城中心小学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由市田家炳中学接收;在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市三小和市五小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由市实验中学接收。
此外,没有摇号资格而尚未被安排学位的文城老城区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实际居住情况通过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在线上向市田家炳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三中学、市迈号中学和头苑中心学校申请学位。原则上,在市一小、市二小、市树芳小学、市六小和市文城中心小学服务区域内居住的向田家炳中学、迈号中学和市头苑中心学校申请学位,在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市三小和市五小服务区域内居住的向实验中学、第三中学和迈号中学申请学位;一位学生只能向一所学校申请学位,如由于田家炳中学和实验中学学位有限,无法全部接收随法定监护人在文城老城区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将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居住情况分流到第三中学、迈号中学和头苑中心学校就读。
(三)严格均衡编班和学籍管理。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班、初中不超过50人/班的标准招生并编班。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挂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六、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一)统筹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全市各学校须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学校须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镇(场)中小学要无障碍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市直属中小学要积极创设条件,尽努力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和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当地学校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各中小学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全市各学校须确立以融合发展为导向的理念,采取“一人一案”的教育安置措施,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须尽能力接收符合自身功能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所属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被我省认定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各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的相关政策,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接纳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接纳义务教育阶段外籍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必须及时将学生基本信息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报备,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
七、加强常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一)加强学籍管理。各小学须严格按照规定为适龄的一年级学生建立学籍;各中学须为录取到本校的学生接续学籍,学籍接续在本校却未按时报名注册的学生,学校要主动联系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时了解情况,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理,并将具体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
(二)严格执行入学年龄规定。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入学年龄的规定(该办法第七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明确入学年龄,严禁招收不足龄(截止2023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
(三)严格遵守招生规则。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中小学必须遵守招生规则,维护招生秩序:
1.初中招生规则。各初中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中学录取的学生(以市教育局在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中导入的录取数据和个人线上申请通过的数据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录取后转读别的学校,必须征得原录取学校同意,并及时向市中招办提交申请,由市中招办在智慧招生系统中流转,否则,其电子学籍的接续工作市教育局审核将不予审批通过。从今年开始,所有市内的小学毕业生在市内初中学校就读七年级的,其学籍接续审批将以智慧招生系统中的录取数据为准,各中学申请接续学籍的七年级学生如与智慧招生系统中的录取数据不符,学校须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报告,经核准后方能为这部分学生申请接续学籍,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所接收的学生将重新安排回其片区学校就读。
2.小学招生规则。市直属小学和中心小学要制定一年级招生实施细则,明确招生规则。市直属小学按照以下顺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1)在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被我省认定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
(2)以法定监护人身份(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合法购、建房并实际居住的,且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有文城老城区户籍的(入户时间需满一年,即2022年8月31日前户籍迁入现居住地)
(3)以法定监护人身份(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合法购、建房并实际居住的;
(4)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口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入户时间需满一年,即2022年8月31日前户籍入户现居住地),但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而租房居住的;
(5)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重要依据)
(6)本市非文城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域租房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的(以居住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重要依据)。
中心小学可参照市直属小学比较顺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个别市直属小学如申请人数过多,没有足够学位予以全部安排,学校可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实际居住时间来比较安排,剩下的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中心小学及所辖学校如有此情况,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就近的其它学校就读。各招生学校须将招生实施细则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并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备案。
3.各小学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科学衔接。
(四)严格按照统一时间安排招生。为确保全市各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中小学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1.小学招生时间:各镇(场)中心小学和农村小学统一安排在8月30日-31日到校报名注册(招生压力较大的中心小学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提前一段时间安排家长持有关材料到所属学校登记)。今年,除了市直属小学统一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申请学位(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详见《2023年文昌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其他几所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的中心小学与城区小学同步招生。
各学校在安排申请学位的时间结束后,还须安排时间设立招生服务站解决遗留问题。
2.初中招生时间:初中招生时间安排在7月下旬至8月中旬进行,其中文昌中学、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和文昌市华侨中学安排在7月中旬至下旬同时进行招生,至7月25日截止;新文城城区的文昌市田家炳中学、文昌市实验中学、文昌市第三中学、文昌市迈号中学和文昌市头苑中心校与全市各镇(场)中学安排在8月上旬至中旬同时进行招生,至8月15日截止;全市各中学招生结束后,不得再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招收的学生,但须安排时间设立招生服务站解决遗留问题。
八、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
(一)继续落实“十个严禁”。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考试、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健全机制加强过程监管。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将在文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并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在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五个监督,即:行政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密、严格、严谨。
(三)严肃查处非法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将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学位买卖、指标买卖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立即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招生环境。市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63227892、63235796。
(四)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各中小学要实行校长负责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对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违规招生、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各中小学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网上申请学位的新做法,要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地入学政策,特别要加强对老城区三所条件较好的初中学校采用“指标到校”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政策,文城老城区学校、部分中心小学和全市初中学校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申请学位的新做法的宣传。要指导好文城老城区家长在网上申请学位,引导社会预期,避免过度炒作,让社会大众、学生家长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制定的依据和出发点,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平等、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和谐稳定。
附件1:
附件2:
附件3:2023年文城老城区五所中学七年级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机会均等原则。
招生采取少量推荐、“随机派位”和就近划片等方式安排老文城户籍(不含清澜、头苑、南阳、迈号地区,下同)和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祖辈)在老城区有合法建、购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二)学校负责,教育局统筹原则。
招生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市教育局统筹”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有序顺利。
二、招生办法
(一)文昌中学、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和文昌市华侨中学招生办法。
将这三所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分别采用“指标到校”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
1.指标到校。
“指标到校”的推荐用于老文城地区小学毕业生、各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农场(所)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三所学校的指标到校数,是通过按各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市直属小学农场(所)学校和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人数占全市六年级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结合六年级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进行分配。“指标到校”名额推荐由各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市直属小学、农场(所)学校、民办学校严格审查学生资格后,进行综合评价予以推荐。
2.随机派位。
“随机派位”用于招收老文城地区学校中其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老城区有合法建、购房满一年(即2022年8月31日前建好或购买的)且实际居住或具有老文城户籍(从2024年秋季起入户现居住地时间需满一年,计算时间以每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老城区小学毕业生。具体做法是将全部符合“随机派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一轮次随机派位,将一定比例的小学毕业生(完成资格审核后再确定不低于上年度比例的具体数量)随机派位到这三所学校。派位到各校的具体人数按各校所占三所学校总招生计划数比例确定。
(二)市田家炳中学和市实验中学招生办法。
经过“指标到校”和“随机派位”招生后仍未被录取的文城老城区小学毕业生,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市田家炳中学和市实验中学招收。原则上,在市一小、市二小、树芳小学、市六小和文城中心小学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由市田家炳中学接收;在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市三小和市五小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由市实验中学接收。
此后,没有摇号资格而尚未被安排学位的文城老城区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实际居住情况通过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在线上向市田家炳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三中学、市迈号中学和市头苑中心学校申请学位。原则上,在市一小、市二小、市树芳小学、市六小和市文城中心小学服务区域内居住的向市田家炳中学、市迈号中学和市头苑中心学校申请学位,在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市三小和市五小服务区域内居住的向市实验中学、市第三中学和市迈号中学申请学位;一位学生只能向一所学校申请学位,如由于市田家炳中学和市实验中学学位有限,无法全部接收随法定监护人在文城老城区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将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居住情况分流到市第三中学、市迈号中学和市头苑中心学校就读。
三、相关要求
(一)制定方案,公平推荐。
推荐方案由各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市直属小学、农场(所)学校和民办学校制定。学校在制定推荐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因素,征求各方代表意见并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同时将推荐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备案。文昌中学、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和文昌市华侨中学等三所学校的推荐工作要同时进行,不分批次,推荐时须慎重考虑学生的选择意愿。
(二)确认“随机派位”对象资格。
老文城地区学校中具有老文城户籍和其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老城区有合法建、购房满一年(即2022年8月31日前建好或购买的)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在5月22日-26日统一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提交学位申请信息申报“随机派位”资格,该系统将通过大数据关联比对确认资格后进行随机派位。
附件4:文城老城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须提交的信息或佐证材料及学校工作要求
一、入学申请所需提交的信息或佐证材料
今年,统一要求家长于5月22日-26日在网上(或称为线上)提交信息申请学位(即“随机派位”资格),资格确认后参与随机派位,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提交申请的,须在此期间到就读学校提交纸质材料(或称为线下),由学校视具体情况指导和帮助完成网上申请。
(一)老文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入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关系、手机号码。
(二)非老文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入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同时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明图片。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关系、手机号码和居住证明。
3.住房信息:住房类型、住址,同时上传房屋证明材料(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
“随机派位”资格认定说明:户籍和合法建、购房在英群村委会(原民星村委会与北架村委会合并)、霞洞村委会、湖园村委会、堂福村委会、坑美村委会、大潭村委会、德田村委会、城南村委会、后坑村委会,和平社区、南新社区、英城社区、新风社区、沿江社区、东风社区、文岭社区、文建西社区等老文城镇的,认定为具有“随机派位”资格。
二、工作要求
(一)老文城地区学校(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树芳小学、市五小、市六小、文城中心和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必须在报名前布置班主任将此政策在班里进行宣传,要确保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知晓政策规定。
(二)各学校必须指导学生家长,按以上“入学申请所需提交的信息和佐证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提交信息申报“随机派位”资格。
(三)各学校必须收集全部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及佐证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进行登记造册,并于5月27日-31日在“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中审核,避免错漏。
(四)以上佐证材料由学校负责收集保管备查。
附件5:2023年文昌市文城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小学服务区域:
文清大道1-77号的单号和文清大道2号至市人民医院止的双号(包括原属市三小服务区域的文汇花园小区、海文苑小区、博馨苑小区);文蔚路1-55的单号,文蔚东一横路,文清南一街,文清南二街,文清南巷;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周边片区的清群村委会上洋陈、上洋吴、文能村民小组;红庄村委会世坑、边田、榜林、榜何、新魁、僚家林、僚家李、北坑、昌出、西坑、青头山等村民小组。
文昌市第一小学服务区域:
新风路101-325号的单号,文新路【即新阳光商业广场】,沿江西路,沿江东路,华建路,文兴路,庆龄路【碧水南湾小区、汇景湾小区】,振昌路,振昌一路,振昌二路,振昌三路,振昌四路,城东路,朝阳路,沿江路,东风路1-3号的单号【即从致兴宾馆起至百家商城止】,东风路2-84号的双号【即从2号铺面起至原蓬莱药店止】,文东路【月亮城小区、供电局公寓、明珠豪庭、半岛阳光小区、帝景湾】,新风东里,新风北里,啟智里,文东里,文新南里,文东巷,文东北路,文东南路,文东南一横路,文东南二横路【天水星河】,文东南三横路,文东南四横路,文新一横路,文园里,庆龄西横路【文城佳园小区,椰乡人家小区、杏林花园小区】,明霞路,新兴路,庆龄东横路,文东北一横路,文东北二横路,文东北三横路,文东北四横路,利民街,庆龄西一横路,庆龄西二横路,庆龄东一横路,庆龄东二横路,昌兴路,旺兴路;文城镇后坑村委会水涯一、二、三村民小组,镇田村,田尾村,后坑一、二、四村民小组。
文昌市第二小学服务区域:
文南路,和平北路,文昌大道【即椰乡路南边起至文建三横路北边止】,文建路单号1号至35号【即从原文城粮所起至文建二横路北边止】,文建路双号2号至72号【即从2号铺面起至市种子公司止】,文建一横路(原文建一横街),文建二横路(北边),和平南路,文建三横路(北边),文建东路双号【即从文建二横路北边起至文建一横路止】,汇昌路,汇昌商业街,文岭里,城新里,文建东一里,和平南里,东风里,文南一巷,文南二巷,文南三巷,东风路单号5号至29号,沿江南路,城西路【即从和平南路起至文建三横路北边止】,石玉路,玉兴路,玉昌路,文锦里,城西路(即和平路南边起至文建三横路北边止);文城镇大潭村委会排田村,官坡村。
文昌市第三小学服务区域:
文中路,文建路35-4号至153号的单号【即从新海府精品烧腊店起至市电缆厂止】,教育路【除惠群小区外】,文建二横路(南边),云逸路(原教育南路),文霞路【即原罐头厂小门处】,文中一里,文中二里,文建东里,东湖路【东湖小区、南苑小区】,文建东一里,文建东二里,文建南里,教育一巷【即文昌市实验中学大门前片】,教育二巷【即文昌市实验中学大门前片】,教育三巷【即文昌昆仑燃气营业厅处】,云逸一街,云逸二街,军宏路,文建巷,文建东路【除129号至东湖路路口止的单号外】,教育东路88号【即耀龄文化广场】,军城路【除文汇花园小区、海文苑小区、博馨苑小区外】;椰子研究所试验一队;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大园一村小组,大园二村小组,大园三村小组,大园四村小组,大园五村小组,大园六村小组,大园七村小组,大园八村小组,大园九村小组,石园村民小组,军城村民小组。
文昌市树芳小学服务区域:
文建路74-226号的双号【即从市外经集团总公司起至文昌大道止】,谷鸿路,文昌大道【即从文建三横路路口南边起至文建文建路、文清大道、文泰路和文蔚路交叉处止,包括亿嘉大厦、东方豪苑、宇泰大厦、文西诒喜佳园】,文建三横路(南边),文建四横路,文建五横路,文建六横路,城南里,文建里,文建西里,城西路【即从文建三横路南边起,至谷鸿路止】,文蔚路2-88号的双号,文蔚西路,文蔚西一横路,文蔚西二横路,文蔚西三横路,文蔚西四横路,文蔚巷,文泰路;城南村委会汪洋一村民小组,汪洋二村民小组,马园村民小组,深田村民小组,石玉村民小组,七下村民小组,七上村民小组,六村村民小组,下田村民小组,衙前村民小组;迈南村委会丁园一村民小组,丁园二村民小组;凌村村委会的凌村村民小组,灵椿村民小组,文山村民小组,下文村民小组,排溪村民小组,上坡村民小组,洋坑村民小组,港坑村民小组,溪西一村,溪西二村民小组;红庄村委会的良坑村民小组,排城村民小组。
文昌市第五小学服务区域:
文建东路【单号从霞兴路129号起至东湖路路口止】,霞昌路南边,霞兴路【含惠民小区】,霞洞路【含教苑小区】,东湖一街,东湖二街,东湖三街,惠群小区,民馨苑;霞洞村委会所有村民小组;堂福村委会所有村民小组。
文昌市第六小学服务区域:
大潭路【即从文昌大道起,至大潭高铁桥止】,昌平路,昌盛路,火车站路;文城镇大潭村委会的大潭一村,大潭二村,大潭三村,大潭五村,后坡一村,后坡二村,后坡三村,四村小组;文城镇湖园村委会的角园村小组,白吴村小组,白林村小组,青头山村小组,东坑村小组,宝严村小组,宝孙村小组,宝何村小组,宝邓村小组,湖田村小组,湖溪村小组;文城镇德田村委会的东田一村小组,东田二村小组,东田三村小组,上坡一村小组,上坡二村小组,白石头仔小组,龙头村小组,白石头村小组,排田坡村小组,下笃村小组,德清傅村小组,德清王村小组,千秋坡村小组,东排田村小组,罗雪坑村小组。
文城中心小学服务区域:
新风路双号,新风路1-99号的单号,文昌大道(即从迎宾路起至椰乡路北边止),新风西里,沿江美食街,椰乡路,椰乡一横路,椰乡二横路,椰乡三横路,迎宾路;后坑村委会后坑三村小组,上截村小组,内坑村小组,上坑村小组,北山一村小组,二村村小组;北架村委会的瓦灶村小组,仓前村小组,白茫村小组,江后村小组,排山村小组,头仔村民小组;坑美村委会13个村民小组;民星村委会头仔符村村小组;橡胶研究所部分靠近文城中心小学的连队(六、七队)。
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民办)服务区域:文昌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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