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2023年1月20日正式开始,2023年12月31日结束,请合理安排时间。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会计人员在兵团会计综合服务管理服务平台的合格证书自行选择在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转换。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收费标准
2023年度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统一为:51元/人/年。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度师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www.bts.gov.cn/c/2023-04-25/28738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