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就读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户籍不登记在诸暨市,随父母到我市(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入学条件
根据诸政办发〔2017〕28号、诸政办发〔2019〕15号文件规定,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其父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我市就学:
(一)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市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及以上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六个月及以上;
(三)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市依法连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六个月及以上。
时限计算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
三、报名时间
6月上旬(具体时间详见2023年诸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方案),届时也会通过诸暨发布微信公众号、西施眼APP等平台发布。
四、报名方式
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上操作,按提示完成报名。报名时需根据招生入学方案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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