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百色田东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7月1日启动幼升小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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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广西百色田东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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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义务教育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40号)《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教通〔2022〕3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推进教育均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1.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划片、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原则

  根据全县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按政策落实相关优待对象入学原则。按政策落实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等优先就近入学。

2.招生对象


  (一)小学: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

  (二)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

  (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通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妥善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方式,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招生计划


  (一)小学

  1.乡镇小学:由学校根据本辖区适龄儿童人数确定招生计划。

  2.城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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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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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片区划分及服务范围


  (一)乡镇小学招生片区及服务范围:乡镇小学的招生片区由本乡镇根据学校布局实际情况划定,学校无条件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接受义务教育

  (二)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及服务范围。

  田东县第一小学:户籍地址在政务中心红绿灯路口—恩隆大道东恒路口—东恒路—人民路(北)—人民路平安巷路口—平安巷—东港路—南华路—人民路(南)—东宁大道(中)—政务中心红绿灯路口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详见田东县第一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二小学:户籍地址在百汇超市红绿灯路口—东宁大道(中)—新逸路—朝阳路—芒香路—民歌路口—东园宾馆—县人民医院—庆平路(南)—人民路(南)—南华路(二小门口)—百汇超市红绿灯路口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详见田东县第二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三小学:户籍地址在横山大道炼油厂路口—教师村西侧—实验高中—平安巷—人民路—隆昌巷—油城路—百采厂生活小区—上法初中门口—横山大道—火车站大道两侧—横山大道炼油厂路口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详见田东县第三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四小学(小龙小学):户籍地址在右江花园别墅区—农机校—横山大道—温州商贸城—新四中—东升便捷酒店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户籍地址在平马镇小龙村(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详见田东县第四小学<小龙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五小学(合乐小学):户籍地址在平马镇合乐村、新乐村、百林村的适龄儿童少年(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及城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详见田东县第五小学<合乐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六小学(上法小学):户籍地址在平马镇上法村、子安村适龄儿童少年、上法廉租住房小区和城北部分随迁子女(详见田东县第六小学<上法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七小学(城北小学):户籍地址在上法村部红绿灯路口—恩隆大道—东恒路—金芒大道—横山大道—上法村部红绿灯路口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详见田东县第七小学<城北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八小学(城东小学):户籍地址在恩隆大道东恒路口—恩隆大道—政务中心红绿灯路口—东宁大道(中)—新逸街—朝阳路—芒香路—金锣路—金芒大道—东恒路—恩隆大道东恒路口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详见田东县第八小学<城东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九小学(甲逢小学):户籍地址在红棉路金芒大道路口—金芒大道—横山大道—百笔林场生活小区—里弄屯—红棉金芒大道路口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详见田东县第九小学<甲逢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十小学(平马镇中心小学):户籍地址在金锣路金芒大道路口—金锣路—庆平路—冶炼厂—那平屯—那恒屯—金锣金芒大道路口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户籍在紫胶林场生活区、平马镇合恒村的部分适龄儿童少年(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详见田东县第十小学<合恒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十一小学(靖逸小学):户籍地址在平马镇靖逸村的适龄儿童少年(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和城西、城南部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详见田东县第十一小学<靖逸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中山小学(中山小学):户籍地址在横山大道炼油厂路口—教师村西侧—民顺驾校—东港路—红军亭—百谷村—右江煤业大楼—横山大道—横山大道炼油厂路口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详见田东县中山小学<中山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油城学校(小学部):户籍地址在上法村部红绿灯路口—恩隆大道—东恒路(部分为规划路段)—人民路—隆昌巷—油城路—新天地大酒店—上法初中门口—横山大道—上法村部红绿灯路口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C类、D类、E类)(详见田东县油城学校〈小学部〉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滨江学校(小学部):平洪移民安置点、林逢镇平洪村、桥礼村、福兰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和金芒大道往东方向部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详见田东县滨江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随迁子女按以上划片就近入学,所报学校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时,由县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三)初中学校招生片区及服务范围。

  田东县第二中学:招收户籍在油城路、庆平路往西—乐德路—中和路以东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按规定招收服务片区A、B类学生,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录取随迁子女、户籍为平马镇、思林镇坡塘片、作登乡、印茶镇、江城镇、朔良镇、义圩镇、那拔镇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详见田东县第二中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三中学(上法初中):招收户籍在朝阳路金芒大道路口—朝阳路—恩隆大道—东宁大道(中)—百通路—上法初中—横山大道—金芒大道—朝阳路金芒大道路口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按规定招收服务片区A、B类学生,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录取随迁子女、户籍为平马镇、思林镇坡塘片、作登乡、印茶镇、江城镇、朔良镇、义圩镇、那拔镇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详见田东县第三中学<上法初中>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第四中学(田东县民族中学):招收户籍在乐德路、中和路以西—百银村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按规定招收服务片区A、B类学生,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录取随迁子女、户籍为平马镇、思林镇坡塘片、作登乡、印茶镇、江城镇、朔良镇、义圩镇、那拔镇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详见田东县第四中学<民族中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油城学校(初中部):招收户籍在油城路、庆平路往东—金芒大道—朝阳路—恩隆大道—东宁大道(中)—百通路——上法初中大门—横山大道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按规定招收服务片区A、B类学生,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录取随迁子女、户籍为平马镇、思林镇坡塘片、作登乡、印茶镇、江城镇、朔良镇、义圩镇、那拔镇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详见田东县油城学校<初中部>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滨江学校(初中部):招收户籍在金芒大道以东—平洪移民安置点区域内并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A类),(滨江小学毕业生直升滨江初中或林逢初中)及以上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居民子女(B类)(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按规定招收服务片区A、B类学生,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录取随迁子女、户籍为平马镇、思林镇坡塘片、作登乡、印茶镇、江城镇、朔良镇、义圩镇、那拔镇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详见田东县滨江初中<滨江学校初中部>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右矿中学:招收祥周镇中心小学、祥周镇布兵小学、祥周镇中平小学、祥周镇新洲小学、祥周镇联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以及不在以上学校就读的祥周镇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田东县林逢学校(初中部):招收林逢镇中心小学、祷午小学、关国小学、永隆小学、田东县滨江学校(小学部)六年级升学学生,以及不在以上学校就读的林逢镇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田东县思林学校(初中部):招收思林镇中心小学、思林二小、坛乐小学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以及不在以上学校就读的思林镇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本县户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列入乡镇初中学校就读,乡镇无初中学校的其他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生安置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2.户籍为祥周镇、林逢镇、思林镇且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列入城区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3.本县户籍及县外户籍(即随迁子女)未在本县学校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务必于6月15日—30日前关注微信“田东教育”公众号进行网上预报名,属于A、B类生源要持报名相关佐证材料到县教育局基教股登记备案。属于祥周镇、林逢镇和思林镇户籍生源分别回右矿中学、林逢初中、思林初中报名,属于A、B类的生源可以到相应片区报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片区报名的将于其他乡镇生源参与随机派位。

5.报名佐证材料


  (一)小学报名佐证材料。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分为A、B、C、D、E五种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A类城区常驻户口(户籍和房产地址一致居民):

  1.户口簿(户口迁入片区服务学校必须满一年以上);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商品房契税发票(四种材料只提供一种即可,产权拥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且同一户口薄和迁入满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B类有固定房产(有固定房产或购房合同居民):

  1.户口簿;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商品房契税发票;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前四种情况只提供一种材料即可,后一种情况须同时提供三证。产权拥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且同一户口薄);

  3.近三个月水电缴费发票;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C类有用工合同(在县人社局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合同人员子女,以就业单位地址为申请入学片区依据):

  1.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3.在县人社局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合同;

  4.当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D类有营业执照(有营业执照的随迁子女,以实际营业地址为申请入学片区依据):

  1.户口簿;

  2.工商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有效,注册年限长者优先;营业执照持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且同一户口薄);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E类有事实房产或租房合同(有事实房产或租房合同的随迁子女):

  1.户口簿;

  2.公证处出具房产交易证明、交易票据或民间房产买卖交易的各种协议证明;或租房合同(由社区、村委登记备案确认);

  3.近三个月水电缴费凭据;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二)初中报名佐证材料。城区初中七年级片区新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分为A、B、C三种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A类城区常驻户口(户籍和房产地址一致居民):

  1.户口簿(户口迁入片区服务学校必须满一年以上);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商品房契税发票(四种材料只提供一种即可,产权拥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且同一户口薄和迁入满一年以上)。

  B类有固定房产(有固定房产或购房合同居民):

  1.户口簿;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商品房契税发票;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前四种情况只提供一种材料即可,后一种情况须同时提供三证。产权拥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且同一户口薄);

  3.近三个月水电缴费发票。

  C类随机派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的随迁子女、户籍为平马镇、思林镇坡塘片、作登乡、印茶镇、江城镇、朔良镇、义圩镇、那拔镇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本县户籍及县外户籍(随迁子女)未在本县学校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根据电脑随机派位结果持户口本到相关学校报名确认即可。

6.报名办法


  (一)小学报名办法

  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通过“田东县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办法:

  1.网上填写预报名信息。家长或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田东教育”公众号,登录入学管理系统,进入报名信息采集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适龄儿童基本信息,根据适龄儿童归属情况选择相应的归属类型(A.城区常驻户口;B.有固定房产;C.有用工合同;D.有营业执照;E.有事实房产或租房合同)。一律按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或居住先后顺序选择学区服务学校A和学区服务学校B。完整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后,提交填报信息完成网上预报名。

  2.现场提交报名佐证材料,确认预报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结束后,家长或监护人可以在微信客户端登录入学管理系统利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查询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在既定时间内持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区服务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学区服务学校根据提交报名佐证材料核对报名系统预填报信息是否准确一致,审核无误后,上传佐证材料原件,打印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预报信息签字确认只代表预报成功,不代表最终结果,招生结果以公示信息为准。)

  3.新生招生入学查询。根据招生工作安排进行报名佐证材料交叉检查,确保准确无误后,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招生结果,家长或监护人在既定时间关注“田东教育”公众号,登录入学管理系统按提示输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招生入学结果,也可以到学区服务学校公示栏查询。

  (二)初中报名办法

  1.归属为A类、B类学生现场预报名。城区初中学校服务片区内属于A类城区常驻户口(户籍和房产地址一致)、B类有固定房产(有固定房产或购房合同居民)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既定时间内持报名佐证材料到相应学区服务学校现场报名,学区服务学校审核报名佐证材料后,登录入学管理系统进行预报名操作,上传报名佐证材料原件,并打印预录信息表一式两份,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预报信息签字确认只代表预报成功,不代表最终结果,招生结果以公示信息为准)。城区初中学校服务片区内归属为A类、B类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既定时间内没有按要求持报名佐证材料到相应学区服务学校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读学区服务学校。自动放弃学区服务学校的家长或监护人,须在现场报名时间结束两天内与服务片区学校签署自动放弃学区服务学校声明书,并签字确认;不按要求与服务片区学校签署声明的,由县招生领导小组依照户籍所属乡镇,列入电脑随机派位学生名单进行公开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2.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随迁子女、户籍为平马镇、思林镇坡塘片、作登乡、印茶镇、江城镇、朔良镇、义圩镇、那拔镇的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在既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到城区初中学校入学。电脑随机派位全程按规定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公证处人员、“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家长代表、群众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由城区初中学校校长进行现场电脑随机派位,并当场公布学校随机派位结果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更改,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入学查询。家长或监护人在既定时间关注微信“田东教育”公众号,登录入学管理系统按提示输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招生入学结果,也可以到学区服务学校公示栏查询。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根据区域招生示意图和归属类别要求实事求是地选择所报学区服务学校,切勿因选择学区服务学校错误影响入学。

7.报名时间、程序


  (一)乡镇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由各乡镇小学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拟定招生办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城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与程序

  1.政策宣传阶段:6月;

  2.网上预报阶段:7月1日—15日;

  3.网上查询现场确认阶段:7月16日—17日(在此时间内家长或监护人可网上查看服务片区学校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到学校现场核验招生报名佐证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

  4.现场确认阶段:7月18日—20日(到相应学区服务学校提交报名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交叉审核阶段:7月21日—22日;

  6.入学审批阶段:7月26日—27日;

  7.查询公示阶段:7月27日—31日(到相应学区服务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报到注册阶段:9月1日—2日。

  (三)初中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与程序

  1.政策宣传阶段: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对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进行全覆盖宣传。时间:6月;

  2.城区初中学校片区A、B类学生现场报名阶段:归属为A、B类学生,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服务范围,家长或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学区服务学校现场报名。时间:7月16日—17日;

  3.城区初中学校片区A、B类学生现场签署自动放弃学区服务学校声明书报名阶段:7月18日—19日;

  4.交叉审核阶段:7月20日—21日;

  5.乡镇户籍及城区非A、B类小学六年级升学学生电脑随机派位阶段:7月22日;

  6.入学审批阶段:7月23日—24日;

  7.查询公示阶段:7月25日—31日(到相应学区服务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报到注册阶段:9月1日—2日。

8.新生投档原则


  各学校负责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按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归属类别A、B、C、D、E的先后顺序进行招生,按招生计划录满后即停止招生。未能入读学区服务学校的,由县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需提供单位证明优抚对象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B类以下的列为B类人员招生,以服务单位地址为申请入学片区依据。

  随迁子女在具备同等入学基本条件基础上,诚信守法先进家庭可优先招收(提供获得我县政府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9.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点击查看

  成 员: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初中校长,县直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教育局基教股,办公室主任由黄少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本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严格招生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招收的学生;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5.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9.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考试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考试成绩数据;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和违规为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不在户籍所在片区的中小学生,原则上不能进入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就读,如因特殊原因申请升入非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和初中就读的,必须提供充足的理由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

  (三)加强正面宣传与咨询接待。

  各学校要利用社区、村委、幼儿园等重要场所以及网络、QQ、微信、钉钉、校园LED屏等多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解读,不断提高知晓率,争取社会支持,取得家长理解。倡导科学教育理念,使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观念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期间,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向家长、学生解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我县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如下:

  县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0776—5221798

  田东县第一小学:0776—5233268

  田东县第二小学:0776—2659099

  田东县第三小学:0776—2658068

  田东县第四小学(小龙小学):0776—5206324

  田东县第五小学(合乐小学):0776—5103259

  田东县第六小学(上法小学):0776—5244242

  田东县第七小学(城北小学):0776—2653368

  田东县第八小学(城东小学):0776—2659888

  田东县第九小学(甲逢小学):0776—5211141

  田东县第十小学(合恒小学):0776—5243330

  田东县第十一小学(靖逸小学):0776—5228240

  田东县中山小学(中山小学):0776—5221902

  田东县油城学校(小学部):0776—5103152

  田东县滨江学校(小学部):0776—5234299

  田东县第二中学:0776—5231155

  田东县第三中学(上法初中):0776—5239116

  田东县第四中学:0776—2658866

  田东县油城学校(初中部):0776—2592229

  田东县右矿中学:0776—5302656

  田东县滨江学校(初中部):0776—5201038

  林逢镇林逢学校(初中部):0776—2659808

  思林镇思林学校(初中部):0776—2659680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我县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控制“大班额”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纳入对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督导内容。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因执行政策不到位、办法措施不得力、招生程序不规范等,导致招生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学校视情节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776—5222619(县教育局办公室)

  0776—5239016(县教育局监察室)

  本实施方案由田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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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田东县城区小学区域招生示意图

  2.田东县城区初中学校区域招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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