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广西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支教走教队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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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22-2023学年广西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支教走教队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已发布,©文档大全网现将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市辖县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4〕5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扶持薄弱学校,更好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局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校支教走教队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支教走教工作任务和要求

  2022-2023学年全市计划选派支教教师84名,计划选派走教教师89名(各县区选派指标详见附件1)。支教走教工作主要在县域内组织开展,选派的教师应按受援学校的要求和安排,担任相应课程教学任务,并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等形式,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推进教师交流工作,推动普及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支教走教人员选派工作

  支教走教人员原则上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中选派,幼儿园可适当放宽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职称评聘需要和作为优秀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的骨干教师。选派参加走教工作的教师,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英语、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参加走教人员可以两校兼顾,在完成1-2所受援学校相关学科教学任务的同时,可以兼顾原单位(学校)的工作。

  三、扎实推进,落实选派支教走教人员的相关待遇

  (一)支教走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

  (二)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绩效工资由派出学校发放。在支教走教期间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教师各项福利待遇。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桂教人〔2014〕51号文件规定落实选派工作经费,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经费标准制定经费使用方案,如数将补助资金下拨给个人。支教经费只能补助从城市学校到乡镇以下学校支教走教的教师,不得补助从乡村学校到城市学校跟岗学习交流的教师。同时,必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选派工作经费。若资金未执行完毕,相关县区、派员学校需向我局报告说明具体情况,并提出结余经费处理意见。

  请各单位(学校)认真填写《2022—2023学年局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学校支教走教队员报名表》,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bhjy504@126.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至我局人事科(504室)以便统筹安排;请县区教育局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县区学校的支教走教工作,支教走教人员名额按去年预报的计划作出安排,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北海市教育

  2022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邦洁,3200219)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2-2023学年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选派指标表.pdf

  附件2.2022-2023学年局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学校支教走教队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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