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际私法史--学说史
一、 法则区别说:
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表人物及主要观点 Bartolus's argument :Personal law v. Real law
法国法则区别说(一)、杜摩兰 扩大关于人的法则 第一次提出了"意思自治"原则。(二)达让特莱提出"混合法则" 主张属地主义
二、 荷兰"礼让说:
荷兰法学家胡伯 "胡伯三原则",特别强调主权原则,适用外国法不是基于它本身有什么域外效力,而是内国出于"礼让"考虑。一方面,它属地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另一方面,礼让理论影响广泛
三、 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萨维尼:普遍主义者 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只应是依其本身性质确定的其"本座" (Sitz) 所在地的法律。
萨维尼不是从法律规则本身的性质出发,而是从法律关系的性质出发来研究和确定法律选择,从而开辟法律选择的新路子。
四、戴赛的"既得权说
英国戴赛,核心就是一国法院在利用外国法律处理涉外案件时,它并不是承认和执行外国法,而是承认和执行依外国法取得的权利。既得权说一方面宣称承认与保护在外国的既得权,同时又不承认该既得权所赖以产生的外国法在内国的效力,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五、 库克的"本地法说
他认为,一国法院审理涉外案件时,总是适用它自己的法律,尽管有时固然要考虑外国法中的规则,但法院这样做只是采用了该外国的与自己本地法律相 同或相似法律规则,这样就将外国法规则"合并"到"本地法"之中了,实际上是适用本地法,因而法院执行的权利并不是外国的权利,而是根据它自己的法律所创 设的权利。
六、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美国学者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对传统的冲突法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的政府利益分析方法也有可取之处。但是,对于他的理论和方法仍有许多非议。
七、最密切联系理论
涉外法律关系应受与该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支配。这一思想可以溯源至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1963"巴布科克诉杰克逊案" 里斯贯穿《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孟西尼的“国籍主义” 斯托雷的“属地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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