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菏泽定陶区一中高考的升学率,2020年山东菏泽定陶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副标题:2020年山东菏泽定陶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时间:2021-11-06 23:55:1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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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0年山东菏泽定陶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提高教育服务水平,推动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0〕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0年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内涵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按照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提升办学品质,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户籍为主划片、免试、就近(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按学位招生,严控大班额原则;

  (三)坚持民办学校先审核后招生原则;

  (四)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和统筹管理招生计划原则。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一)普通公办学校招生

  1.农村小学招生

  各学区在镇街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各小学施教区划分情况,安排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2.城区小学招生

  (1)报名批次

  第一批次:

  双证齐全、在施教区既有户籍又有住宅性房产及特岗人员子女。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必须在施教区范围内,且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需与房产一致。房产: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房产,房产须经住建部门验收且实际入住。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等子女。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为准;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名单以省卫健委确定为准,优待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底,立功受奖人员可延长至2021年底。

  第二批次:

  单证,在施教区内只有户籍或房产。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且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因棚户区改造、且拆迁后确未购房者或居民老户,其适龄儿童要到户籍原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房产: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房产,房产须经住建部门验收且实际入住。依托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入住,其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一致(自出生后户籍一直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未发生过迁移)。临时租住房屋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第三批次: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定陶城区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工作但无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其随迁子女可申请东关小学、西关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区第四实验小学、清华园学校、兴华中学小学部、博文小学、文萃小学、菏泽市万福实验学校和菏泽市奇诺外国语学校等相对就近学校的学位。城区各公办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施教区和入学资格先后顺序组织报名,招收完第一批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依次招收下一批次;如无剩余学位,由区教体局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如第二批次学生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的,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该序列学生入学,未被随机派位抽取到的及该序列后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随机派位由招生学校组织。以上各批次,学生法定监护人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实际交房时间,取得城区户籍、办理营业执照等,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8月20日。

  (2)报名提报材料

  第一批次:

  1.家庭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契税证明及验收手续。4.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户籍下,且法定监护人在定陶城区名下无房产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证)及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

  第二批次:1.城区棚改户: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和棚改协议。2.居民老户:户口薄和监护人身份证。3.有房产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契税证明及验收手续。

  第三批次: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人社部门认可的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同时提供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2.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税证明(免税除外),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对户口薄、房产证、营业执照、务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有异议的,学校应分别到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查实。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全区统筹范围,要严格按审批的办学层次招生,招生方案需报区教体局备案,其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提前招生;要严格按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严禁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乱拉生源;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只能招收本县区的学生,严禁跨县区招生。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要切实保障学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中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少年到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各普通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区教体局结合适龄儿童的分布、学校办学规模及条件划分施教区;在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拟定各学校2020年的招生计划。施教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置。本次施教区划分仅限于2020年招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不以适龄儿童入学前就读的幼儿园为依据。

招生时间及安排



招生纪律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优化招生环境,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教育公平。公办学校不得跨施教区招生,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禁止任何学校招生时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批准,学校擅自招收规定区域外学生或超计划招生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各学校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入学资格,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严把新生入学关。

  (三)严格控制班额及入学年龄。按照省政府化解大班额工作要求,2020年秋季开学后要全部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有条件的小学要按照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严禁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学生。

  (四)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措施,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优抚对象、随迁子女等受教育权利。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对于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五)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各招生学校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范围、学校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或实验班的名义招生,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生入学后要实行阳光分班,均衡分配生源,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

  (六)强化责任意识。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严于律己,秉公办事,端正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好招生的各项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区教体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定陶区城区小学施教区划分


2020年山东菏泽定陶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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