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沧州盐山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条件和招生程序发布【8月6日上午8点网报启动】

时间:2022-07-02 01:22: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河北沧州盐山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条件和招生程序,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image.png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完成,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2]7号)及《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沧教基〔202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招生原则


  (一)县域内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学校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划片情况: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校园规模等情况,为每一所城区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乡镇中学招生范围即乡镇行政辖区范围,乡镇小学招生范围具体由学区负责调控。划定的片区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适时进行小范围调整,实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依规调剂外,不得招收辖区外的学生。

  (三)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合理招生,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严禁新增大班额。

  (四)为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在现有学生基础上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压减招生计划,确保实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达到核定标准。盐衡实验中学、第八中学不允许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入学条件


  (一)城区学生

  1.在报名学校所属片区内有房且实际居住,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1日前。

  2.实行一房一位,当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就近学位。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即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城区实际居住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在城区经商的,要有2022年4月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3.非盐山户籍来城区经商、务工的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需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随迁子女及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三)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等依相关规定执行。

3.招生程序


  1.网上登记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详见招生工作安排)登录网上报名专用网址“http://47.94.14.90:8080”(可在“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下发菜单“中小报名”中直接进入)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完后系统将自动提示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按照所报名学校招生细则要求到所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2.学校现场审核。按照报名平台提示的时间根据各学校的招生细则携带齐全相关证件手续,到所属学校进行证件审核。学生一旦在一所学校报名成功后,不能到其他同类学校重复报名。同时,各校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各环节流程。

  3.实地家访审定。对初审合格的学生,招生学校进行实地家访,重点查看实际情况是否与报名信息相符。

  4.发放录取通知。由各学校按照最终学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4.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城区中学

  1.招生对象:截止到2022年8月1日,具有盐山户籍,在各招生区域有房且实际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注:①三中、七中为寄宿制学校;第六中学起始年级不提供住宿。盐山户籍进城经商务工子女到三中报名,学校不提供住宿。非盐山户籍进城经商务工(含自购房)子女到五中报名,同时需提供父母双方及适龄子女2022年8月1日前的居住证。

  ②盐山镇、边务镇及孟店乡辛霞线以北区域不属于进城经商、务工范围。

  2.招生范围

  (1)第二中学:千童大街以东、海泊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北二环以南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千童大街西侧临街居住且与第二中学临近的、后刘村户籍六年级毕业生。

  (2)第三中学:徐福路以南、千童南大街新区段以东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韩桥小学、育红小学辐射村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原孟店二中片区的六年级毕业生可自主选择第三中学(满足盐山籍)和孟店中学;进城经商务工盐山户籍家庭的六年级毕业生。

  (3)第四中学:①千童大街以西、北二环以南、海泊路以北、平安大街以东合围区域。②北二环以南、东外环以西、平津大街以东、靖远路东扩段以北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及西三里片、红庙片、崔庄、祁庄、白庄、毛庄、范庄等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③天泰阳光小区。

  (4)第六中学:①平津大街以西、海泊路以南、平安大街以东、徐福路以北合围区域。②徐福路以南、千童南大街新区段以西城区区域,以上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

  (5)第七中学:①东外环以西、靖远路东扩段以南、平津大街以东、徐福路东段以北,以上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后王中心小学片区和曾庄中心小学片区所辐射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③东、西孙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城区小学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①截止到2022年8月1日,具有盐山户籍在城区实际居住(含自购房、自建房、务工经商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到片区内小学报名;②非盐山籍在城区实际居住(含自购房、自建房、务工经商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就读。千童大街以东到吴庄小学报名;千童大街以西到西三里小学报名,泰安路小学片区内非盐山籍适龄儿童到泰安路小学后王校区报名。报名时须持监护人双方、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8月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无效)。

  注:盐山镇、边务镇及孟店乡的辛霞线以北区域不属于进城经商、务工范围。

  3.招生范围

  (1)新华小学:靖远路以北、平安大街以东、北二环以南、振华大街以西合围区域内(不含西门外招生范围)自购房、自建房家庭居住的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新华小学后刘分校:后刘村、杨红庙、姜红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联合小学:靖远路以北、振华大街以东、北二环以南、东外环以西合围区域内(不含东门外招生范围)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3)实验小学:①平安大街以东、凤凰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靖远路以南合围区域所辐射的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②凤凰路以南、振华大街南延线以东、徐福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合围区域所辐射的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4)泰安路小学:凤凰路以南、振华大街南延线以西所辐射的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含天泰阳光小区)。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5)凤凰路小学:①振华大街南延线以东,徐福路以南城区区域,②平津大街以东,靖远路东延线以南、东外环以西、徐福路以北范围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6)东门外小学、西门外小学:按照往年招生办法自主招生。

5.所需手续及要求


  (一)所需手续

  1.详见各学校招生细则(各学校公众号将于近日发布),具体由各学校落实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学籍在乡镇的六年级毕业生及户籍在乡镇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满足城区报学校报名条件的,需携带齐全所属学校报名需审核的证件并到原乡镇应报名中、小学开具外出就读审批表(加盖公章)。

  (二)手续要求

  所有报名资料要求真实、齐全。一旦发现弄虚造假现象,将取消学生报名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相关造假人员法律责任。

6.工作要求


  1.各学校必须保障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入学,严禁预留学位招收关系生、超出招收范围私挖乱招。

  2.对违规招生的中小学校,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各学校要在大门口设咨询处,要求值班人员理解当年招生政策、能解决实际问题。

7.工作安排


  1.招生宣传(8月1日——8月5日)

  通过广播电视、盐山快报及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

  2.网上报名(8月6日上午8点—8月10日下午5点30分)。

  3.现场审核(8月8日上午8点—8月10日下午5点30分)

  4.家访审定(8月8日——8月15日)

  通过实地家访查看学生与报名信息是否相符。

  5.信息核查(8月21日——8月22日)

  各学校对招收学生信息再次进行核查,22日将学生名单信息上报教育局。

  6.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3日)

  7.咨询受理(8月3日——8月15日)

  整个招生期间,8月8日和8月9日由城区各中小学选派一名熟悉招生业务工作的人员到县教育局招生工作咨询中心(教育局大院西院一楼大厅)接待受理广大家长报名事项咨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95kh.html